(四)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各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各类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明确气象灾害的等级划分、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规程、紧急避难场所和转移路线、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和联动机制、应急处置措施等事项,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2.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紧密协同联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协作联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对干旱、冰雹、大雾、森林草原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灾害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救灾抢险物资储备库,加强国家和重点防御区救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统筹管理。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发展和壮大气象减灾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气象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保险,分散气象灾害风险,加快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性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建立跨国界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预警和救灾应急救援机制。
3.提高基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充分发挥社区、乡镇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的基础作用。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对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进行评估,促进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规范化和社会化。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乡镇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围绕“消除社区安全隐患、提高居民减灾意识”,着力提高城乡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切实增强基层居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建立社区、乡镇气象灾害警报站,确保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向责任区内的群众传递,按照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正确防御气象灾害。面向社区、乡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相结合的综合培训。
五、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加强重点战略经济区、城市、农村、沿海及农业、林业、交通等高影响行业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程,按照国家相关防灾减灾规划所确定的相关工程等执行。为加强气象灾害立体监测系统,建立气象灾害监测、研究、预警网络体系,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到2020年,依托已有现代化建设成果,与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资源和建设紧密衔接,实施以下八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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