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指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治污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6.61%和8.95%,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淘汰了一批造纸、炼焦、酒精、水泥、钢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关闭了一批小火电机组。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流域的271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已完成1270项,占46.8%;正在建设785项,占28.9%。解决了1.5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5万多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会议强调,虽然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环境污染总体尚未得到遏制,环境监管能力依然滞后,形势依然严峻。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毫不松懈地推进治污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目标。一要继续抓好治污减排。将保证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作为当前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大力削减火电、钢铁、有色、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造纸、化工、酿造、印染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量。二要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把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评估。三要积极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快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四要增加投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会议听取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从2008年初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查实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摸清了污染源的流域、区域和行业特征以及治理情况,掌握了农业源污染物排放状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强化了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会议决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由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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