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对2009年第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对部分违法建设项目、超标排污企业、运转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以及有环境污染隐患的单位分别给予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严厉处罚,要求各有关市政府认真进行查处和整改,对查处和整改不到位的,省政府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兵分十路突击行动
在今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动员会上,山东省副省长李兆前明确指出:“环保专项行动已成为震慑违法排污行为的一把利剑,这次行动要做到检查工作更深入、更细致,暗访活动更迅速、更周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此次专项行动由李兆前总带队,邀请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办公厅督查室负责人参加,兵分十路。检查重点主要是日常环境监管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解决情况,去年专项行动部分典型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秸秆禁烧工作。
据了解,这次行动累计检查工业污染源12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55座、河流断面29个、信访案件33个、挂牌督办案件12个。在取样监测的87个工业污染源中,达标排放的74个,占取样监测总数的85.06%;在取样监测的55座污水处理厂中,达标排放的45座,占取样监测总数的81.82%;在取样监测的27个河流断面中,达到上年度最低水质改善目标的21个,占取样监测总数的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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