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将在今年内全面建立起区域性生态补偿机制,处于江河下游的城市将筹措资金,为上游森林生态效益“买单”。今年,福州承担的补偿资金额度为2700万元,这项制度实施后,全省每年将新增生态公益林补偿金8590万元。
按照下游补偿上游的原则,处于上游地区的三明、南平、龙岩等地承担的补偿资金,要远低于福州、厦门、泉州等下游城市。省政府以2005年城市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量为依据,综合考虑生态区位及其对流域的贡献大小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了各设区市承担补偿资金额度,其中,福州市2700万元,厦门市2100万元,泉州市2000万元。
据悉,全省通过该项区域补偿政策将新增补偿资金8590万元,这笔款项将并入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统一管理,按照2元/亩标准对全省4294.3万亩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进行补偿,下拨各设区市和省属林业单位。
在线监控重点污染企业
2007年底前,闽江流域内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占所在设区市相应污染负荷60%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都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2007年度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并转发。
2007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包括:力争全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其中沙溪段达85%以上,闽江干流南平段达90%以上,富屯溪、建溪和闽江干流福州段分别达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此外,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对流域内发生的污染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治或搬迁、关闭。
榕今年将投巨资整治闽江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今年将计划投资38.57亿元,重点推进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福州城区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目前,福州西区水厂、北区水厂、东南区水厂、城门水厂等水厂的水源,都取自闽江,其中西区水厂日供水60万吨,占福州市总供水量的2/3。福州市环保局日前发布的2006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2006年福州城区6个饮用水水源地各水质指标年均符合国家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7.97%,位居全国前列。
去年,福州市政府投资10.4亿元,对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已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闽江上游还有一些地方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如果不大力整治,将对福州饮用水源造成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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