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27日消息(记者郑颖 通讯员林岩)记者在4月26日召开的内蒙古全区防沙治沙工作会议了解到,2000年以来7年间,内蒙古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6亿亩,重点治理区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全国第三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内蒙古荒漠化土地面积比1999年减少2400万亩,沙化土地面积减少730万亩,多年来首次实现双减少。
据了解,7年间内蒙古五大沙地林草盖度均有提高,沙地向内收缩。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生态状况呈现区域性好转,重点治理的浑善达克沙地成效显著,阴山北麓长300公里,宽50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初见成效。防沙治沙工作取得好的成绩,不仅使沙区生态状况逐步好转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在总结内蒙古防沙治沙成就的同时强调:内蒙古防沙治沙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重。 他说,内蒙古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为集中、危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内蒙古有荒漠化土地9.33亿亩,沙化土地6.24亿亩,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2.71亿亩,分别占全国的24%、24%和57%,沙化土地遍布全区12个盟市的90个旗县(市、区),决定了我区防沙治沙工作任重而道远,绝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要从建设和谐内蒙古的高度出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内蒙古,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角度,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万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防沙治沙的责任感、紧迫感,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
会议除了制定出内蒙古2010年前的防沙治沙规划外,还勾勒出今后40年的防沙治沙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内蒙古森林覆盖率达到23%,草原植被盖度提高15%,沙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内蒙古沙化土地防护体系,土地沙化全面遏制,沙区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到2050年,内蒙古森林覆盖率达到27%,适宜治理的沙化土地全部治理,内蒙古沙化土地防护体系得到优化,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
为确保完成上述任务,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沙化源头控制。减少破坏、实现自然修复是遏制沙化土地继续扩展最有效、最经济的途径,为此要加强封禁保护区,要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通过大自然的自我修复,逐步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在生态状况极其恶劣,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稳妥地进行生态移民。要大力推进沙区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推行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和围封禁牧制度,发展舍饲圈养,保护和恢复沙化草原草地植被。二是 突出抓好防沙治沙重点工程。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强化措施,保障投入,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推动全区防沙治沙工作。三是 努力提高科学防治水平。搞好防沙治沙,提高质量和效益,关键要靠科技。要加强防沙治沙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现有科技成果、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将科技成果、技术组装配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四是加快发展沙区特色产业。要从不同沙区的实际出发,重点发展以特色种、养殖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大力发展以林副产品、草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的第二产业,积极发展以森林、沙漠、草原游为主的第三产业。要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沙产业项目,着力培育一批与防沙治沙工程结合紧密、依托林沙草资源、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开发能力、精深加工生产能力、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促进防沙治沙后续产业的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五是 依法保护好沙区林草植被。防沙治沙,必须依法进行。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防沙治沙法》和自治区《防沙治沙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禁止乱开垦、滥放牧、滥樵采和自治区“五个严格”的保护制度。要加强防沙治沙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和壮大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的发生。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防沙治沙的责任,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内蒙古防沙治沙工作的新局面。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呼和浩特市林业局等30个单位“全区防沙治沙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韩瑞清等100名同志“全区防沙治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通辽市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人民政府和内蒙古军区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同志就全区防沙治沙作出全面部署,并同内蒙古14个盟市领导签定了防沙治沙工作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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