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2020年中国核电装机容量达4000万千瓦 民资外资可参股核电建设 -欧盟REACH法规明实施 影响我3万多企业 中国建重点实验室应对 -央行严控外商投资内地房市 把好信贷关 中国房地产还能热多久 -社会对职业教育比较歧视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就业权利 -中国扩大儿童免疫范围 增25亿购疫苗 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A股均价与历史高点相差1成 内地资金充裕惟未走出去形A股泡沫 -民营油企欲打包卖外资 三分格局或变两强相争 商务部促油企整改 -中国存在粮价上涨引发通货膨胀风险 商务部三措施稳定肉蛋价格 -国务院决定今年试点向国企提取分红 -07中国大学满意度排行榜出炉:清华第3北大第10 高考人数破千万
环保总局建议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 严惩违法事件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2 月 15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议案: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黄细花等32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前已经开始着手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的。

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1987年9月5日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1995年8月29日,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对这一法律进行了修正。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在关于修改这一法律的议案中建议,在此次修改过程中,要完善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大气污染问题的解决。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答复,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方面还不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建议对该法进行修改。

据介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此次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重点,已包括了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的完善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增加处罚种类、提高处罚额度等内容。

全国人大环资委表示,赞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上述意见,建议条件成熟时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作者:吴坤)

来源: 法制日报

相关文章:
北京将面临第十五个“暖冬” 大气污染可能加剧
石家庄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专项检查 15家企业领到罚单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2007世界竞争力评比:中国大陆首度超过台湾地区
中石油称冀东南堡油田可开采100年 开发成本近60亿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