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到2010年,全区90%以上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2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自治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加快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发电机组,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
同时,自治区将实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程,重点抓好电力、煤炭、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源防治,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要在2008年底实现自动在线监控。
今后,内蒙古将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城市清洁能源的比例,鼓励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推广应用农村牧区沼气利用技术,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记者 李云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