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在京最新公布的对4586位企业经营者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企业经营者认为履行企业公益责任的首要工作是提供就业机会,其必要性比参与公益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更高一些。
调查结果显示,在企业公益责任的各项中,对“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的认同程度最高,打分为5.95。其他依次为“救助社会弱势群体”(5.62)、“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5.51)和“捐助慈善事业”(5.45)。
在企业经济责任的各项中,对“保持企业持续的竞争力”和“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的认同程度最高,打分分别为6.62和6.51。其他依次是“依法纳税”(6.48)和“保障股东权益”(6.36),这表明企业经营者把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摆在首要的位置。
在企业法律责任的各项中,对“守法经营”和“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的认同程度最高,打分分别为6.52和6.43,其他依次是“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6.33)、“对企业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和补偿”(6.19)、“不干扰企业所在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6.16)、“在同业竞争中遵守公平竞争原则”(6.11)、“在用工、招聘中提供平等机会”(6.07),最后是“不从事贿赂、腐败等行为”(5.98)。相对而言,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内部运作相关的法律责任的认同程度,高于对企业外部法律责任的认同程度。与东部和东北地区的企业经营者相比,中西部地区的企业经营者对于部分法律责任(包括“不从事贿赂、腐败等行为”、“对企业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和补偿”和“不干扰企业所在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
在企业伦理责任的各项中,对“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服务)” 的认同程度最高,打分为6.62,表明企业经营者有很强的客户意识和市场导向。其他依次为“营造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6.36)、“为员工进一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机会”(6.26)和“维护员工权益”(6.21)。从不同地区看,调查结果显示,对于“维护员工权益”的认同程度,东北地区的企业经营者最高,东部地区最低。
调查背景
跨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相应地,人们对于企业的性质和作用,对于企业家的使命与角色,有了更新的认识,时代对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当今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最直接力量,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全球范围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对中国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了解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现状与问题,倾听企业经营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感受,探索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CESS)组织实施了“2006·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经营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了解与认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感知与评价、对于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因素的看法等。
本次调查是由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组织的第14次全国性企业经营者年度跟踪调查,得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局、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事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与前13次年度跟踪调查一样,本次调查以企业法人代表为主的企业经营者群体为调查对象,参考我国经济结构,按行业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调查采用邮寄问卷的方式进行,于2006年8月10日发放问卷13,000份,截止9月26日共回收问卷4,633份,其中有效问卷4,586份,有效回收率为35.3 %。通过部分未填写问卷与填写问卷企业的对比分析,未发现存在系统偏差。为使调查分析更为全面和深入,本报告还采用了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以往的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农林牧渔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上述行业的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64.3%、1.9%、2.6%、8.6%、5.7%、4.2%、2.5%、1.9%、3.2%和0.9%。从企业的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占60.6%,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18.1%、15.9%和5.4%;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12.4%、45.2%和42.4%;从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占12.8%,比2005年减少4.9个百分点;有限责任公司占45.8%,股份有限公司占15.5%,私营企业占1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占7.7%,股份合作企业占4.2%,集体企业占2.6%。
本次调查的企业经营者平均年龄为48.9岁,比2005年低0.2岁,其中55岁及以上占25.5%,44岁及以下占32.9%,45~54岁占41.6%。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的占79.8%,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44.2%。所学专业为管理类的占48.7%,为经济类的占31.3%。职务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厂长、党委书记的占93.3%,其他职务的占6.7%。(中国发展门户网 黄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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