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一式二份):
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查看《关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rs.pku.edu.cn/
⑵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⑷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一份为加盖公章,一份为复印件)
⑸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二份。其中成绩单加盖公章的一份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考生复试时需携带面试表(4月1日综合测试时发放)、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时将面试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交复试小组。
四、体检:
4月2日~6日每日上午,在校医院体检。
五、调剂复试
1.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凡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准分数线(教育部将于4月初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单位确定为复试人选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程序待教育部通知后将在网上公布。
2.未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我部不寄送成绩单。
3.未达到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其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六、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复审及录取
录取前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实习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
3.本科必修、限选课出现不及格;
4.受到处分;
5.不能如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200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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