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周联合发文,宣布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这是我国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这一举措的意义何在?哪些学生将从中受益?财政将如何补贴学校?中职教育应如何推进改革……四部门在最新发布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中一一给出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