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开设法律援助中心,引入国际最新教学模式,让法律教学走出课堂,使学生在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提升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实现了多赢———这就是“诊所式教学”
吴师法是中南大学2004级法律专业学生,也是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作为学生,他学得还好。但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他有时候简直无从下手,因为实践能力太弱了。但自从2005年加入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后,让他逐渐变得成熟了,去年他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后写的论文《关于偏远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获得了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和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好评。大家都知道,他的就业不成问题了。最近就有好多单位来联系他呢。他确实有了到社会上去打拼的能力。
这就是中南大学法律毕业生的就业光景:近四年的考研率平均达到40%,就业率连续四年达到了100%。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学生如此吃香?该校法学院党委书记马跃如教授一语道破其中奥秘:开设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引入最新法律教学模式———法律诊所式教学,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造就法律新型实用人才。
诊所式教学设想的提出,主要是为了改造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新模式的引进和倡导者、现任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刘继虎分析:传统法律教学以课堂为主,单一灌输,偏重理论。而法律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才是重中之重。因此,推动法律教学从理论法学转为实践法学,成为近年来法学理论界一些有识之士的共同心声。事实上,诊所式教学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早就习以为常,就是始终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接触案例,运用法律理论,解决法律问题,从而达到深化理解和把握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的目的。
2001年,作为探索和实践诊所式教学载体的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处在我省成立,这也是我省首个学生法律援助组织。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司法部的领导来此视察,团中央的领导也慕名前来调研。香港大学今年还投入100万元,资助他们开设农村法律援助基地。今年初,工作处更名为湖南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并获准成为我省目前唯一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法律援助中心。几年来,中心共接受咨询案件500余起,开展各种服务活动不计其数。历经风雨洗礼,不断发展壮大,并在国内和国际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那么,这个机构是如何开展诊所式教学的呢?据中心执行主任李纪兵介绍,每年从法律专业的学生中招考20余人作为中心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数百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一方面,他们通过来信来函的形式以及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等,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另一方面则为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就这样,结合每一个个案开展教和学,提出问题,诊断问题,上升到法理的高度,进而研究探索。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和学生的能力都提高了。
2002级学生周巍伟在进入中心前,尽管理论成绩不错,但是法律实践能力比较弱,跟外人打交道有时还很胆怯。成为法律援助工作者后,在老师的辅导下,周巍伟各方面能力都大为增强,特别是社会活动能力和法律的运用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去年毕业时,被世界500强之一的本田公司相中,进入广州本田从事法律工作。 (湖南日报/姚学文 王飞跃 秦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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