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
残疾人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格外关心的特殊困难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社会地位,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
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突出了政府责任、长效性与分类指导原则。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书记王新宪说,《纲要》为未来5年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纲要》出台前曾八易其稿
《纲要》的起草8易其稿,并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文件内容丰富、周全,各项配套政策均通盘考虑。
据了解,《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起草始于2005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制定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是关系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是2005年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这一要求,残工委秘书处从2005年上半年,就开始着手《纲要》的调研和起草工作。
王新宪介绍,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于2005年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起草《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其配套实施方案》,经过8易其稿,在9月中旬才完成了初稿。
为积极争取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初稿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得到了发改委的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
王新宪说,此后,残工委秘书处分别召开了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研讨会和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会议,广泛听取各类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的意见。并发送初稿到国务院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残联及中国残联全体主席团委员征求意见。
同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力量对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进行普遍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国务院残工委组织对辽宁、湖北、宁夏进行了检查。“十五”计划执行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成为制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一个重要依据。
此后,又就《纲要》的起草情况向回良玉副总理作了专题汇报。根据回副总理的指示,残工委秘书处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纲要”征求意见稿,形成了审议稿。
2006年5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温总理作重要讲话。会议指出: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5年来,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明显成绩。会议要求“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6月初,《纲要》经国务院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十一五”纲要特点鲜明更加科学
与以往的4个残疾人事业国家计划相比,“十一五”纲要作为一个宏观的发展纲要,作为一个由国务院批转的事业发展纲要,更加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了政策性和指导性。王新宪说,按照中央的要求,此次出台的“纲要”有一些新特点。
首先一点,强调“以人为本”,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努力解决贫困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在康复方面,将着力开展康复救助,探索贫困残疾人康复和医疗保障制度;在教育方面,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在扶贫和社会保障方面,扶持100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中西部地区100万名农村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完成3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安养问题。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其次,更加注重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建设。《纲要》除规定残疾人事业各个业务领域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以外,特别提出了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问题。
一方面,《纲要》强调了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与发展残疾人事业相关的各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给予保证。
另一方面,《纲要》也强调了残疾人工作中的社会责任,要求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纲要》还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要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鼓励残疾人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最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地区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与其他社会事业一样,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明显存在着地区和城乡之间的不平衡。针对这一现实,《纲要》明确对不同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走上小康生活之路;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要抓住中部崛起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会,加快发展;西部地区要切实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要帮助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此外,《纲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中国的残疾人有3/4生活在农村,贫困残疾人绝大部分也在农村。党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为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解决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残疾人医疗、养老保障等问题,缩小城乡之间残疾人工作的差距,将成为“十五”期间的残疾人工作的一个重点。
“十五”纲要的实施成效显著
据了解,此前《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完成顺利,给广大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王新宪说,近五年来,残疾人生存状况进一步改善,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受益面迅速扩大。对残疾人来说,康复是终身的需求。“十五”期间,一批重点工程的实施,使6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这相当于“八五”、“九五”期间残疾人康复人数的总和。
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更好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提高到80%;近60万人接受职业教育。
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不仅与健全人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择业、获得劳动报酬和收入的权利,而且应当得到特别的扶持、优惠和保护。五年间,200万农村残疾人实现就业,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167.3万。截至2005年底,中国农村残疾人就业人数累计已达1800万,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463.6万。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国共有700余万残疾人得到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上海、天津、辽宁等地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给予了特别扶助,提高了他们的保障标准和水平。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逐步开展,对失业残疾人员制订了优惠扶持政策。
残疾人扶贫开发取得新进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是扶贫开发的重点。“十五”期间,残联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包、带、扶等专项扶贫活动,使727.9万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得到改善。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活跃。目前,全国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有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1700多个,体育活动场所1000多个。特殊艺术和残疾人竞技体育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去年,舞蹈“千手观音”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轰动全国。五年里,残疾人运动员在各类国际比赛中共获得676枚金牌。在雅典举行的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上,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取得了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双双第一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
此外,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扶助残疾人群体,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逐步深入人心。目前,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助残志愿者队伍逐渐壮大,全国已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12万个,登记在册的志愿者近300万人,受助残疾人226万人。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五”期间,建设部、民政部、民航总局、教育部、交通部、铁道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或单独制订修订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施配备标准》等文件。全国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商场、医院、宾馆、影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物及居民住宅,新建和改建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
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五年来,我国全面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与国际残疾人组织和有关国际机构建立并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保障和促进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际残疾人人权状况的改善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成就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树立了我国重视人权保障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2003年12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荣获联合国人权奖,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获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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