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
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8日隆重开幕,标志着我国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我国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促进人权保障事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显著成就。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也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格外关心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如何、社会地位怎么样,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
“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我们将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更多的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更良好的社会环境;综合国力继续提高,将为解决残疾人的困难提供更多的资源和物质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和社会的服务能力与残疾人需求之间的差距短期内仍将比较突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竞争中还会出现新的矛盾和困难,实现残疾人奔小康的任务十分艰巨,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挑战。
要坚持把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任务长抓不懈,务求取得实效,不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全面发展。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步伐,积极救助和供养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要大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程的进程,发展农村和社区康复工作,积极探索对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政策措施。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和水平。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和服务,努力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将困难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专项保障政策和措施,努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残疾人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运用行政资源和手段为残疾人办实事。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有关规划和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责任制,使残疾人工作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到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中去,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重视发挥残疾人联合会的作用,为各级残联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残疾人既是社会的特殊困难群体,又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舞蹈《千手观音》对观众的强烈震撼,不仅在于它的艺术表现力,更重要的是它展现了残疾人群体自强不息的人格力量。新的历史阶段,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在为残疾人服务中发挥中坚作用,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起点,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新起点,是广大残疾人发愤图强、积极进取、努力创造美好生活的新起点,广大残疾人必将在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同时获得更好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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