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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多领域、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第一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到2015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普遍开展。“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幼儿园。健全统筹规划、多元投入、管办分离的办园体制。探索以政府发放助学券的方式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发展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省优质园达到7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教育软实力和现代化水平,完善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共建机制,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和均等化。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区域内名优教师和优秀校长的有序流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班额计划”。到2015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继续保持100%,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促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创新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鼓励普通高中自主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拔尖人才。积极与境外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在高中学校开设国际课程。办好新疆高中班。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100%。
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发展。鼓励市属高校特色办学、错位发展。加快市属高校现代化建设步伐,健全高等教育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支持高校自主办学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市属高校的培养能力和办学整体水平。遴选命名市级科技创新团队,力争更多的学科进入省重点学科。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尝试与中等职业教育、中等普通教育合作,增强对中等教育的指导,构建从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到专业硕士教育的市属高等教育体系。
服务在宁部省属高校发展。大力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深化南京市与在宁部省属高校的全面合作,提升仙林、江宁、浦口大学城建设和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在宁部省属高校办学条件。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每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数保持1000人以上。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推动职业教育结构升级,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全市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完成“双十提优工程”,重点支持10所学校争创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10所学校争创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重点建设25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第二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减轻群众负担。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以公益性为导向,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提升全民健康意识。继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进一步拓宽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的渠道,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参与模式。利用多种媒体,广泛普及宣传健康知识,推进健康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促进市民树立健康理念。逐步开放市区园林、休闲设施、学校体育场所,动员市民参与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市民学会适合自己的锻炼方法,养成定期运动锻炼的好习惯,追求健康生活。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活动,扩大社区居民的相互交往,营造健康舒心的生活环境。健全心理健康疏导、干预机制和心理保健服务体系,促进市民身心健康。
优化卫生资源布局。严格控制老城大型综合医院新建和扩建,促进新建医疗机构和城区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向新城、郊区县倾斜,重点推进南部新城医疗中心、河西奥体儿童专科医院、浦口新城医疗中心、麒麟新城国际医疗中心等建设,完成郊区县基本现代化医院建设任务。进一步健全以区县级医院为骨干、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有效地提升医疗卫生学科建设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着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设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新建小区巩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建设标准,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推进分级医疗与双向转诊,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以上,社区门诊平均人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力争实现新农合保障水平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本持平。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功能建设。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和采供血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和人才建设等系统在内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成市化学中毒救治基地、紧急救援中心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将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卫生应急等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慢性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治。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第三节 强化住房保障
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实施“百万人住房改善建设计划”,加快岱山、丁家庄、花岗、上坊、江心洲、麒麟等一批保障性住房片区市政配套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开工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2000万平方米,竣工20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220万平方米(3.5万套),限价商品房180万平方米(1.7万套),拆迁定销房1350万平方米(17万套),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4万套/间)。扩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多形式的政策保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持续提升建设品质,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努力实现小户型占户型70%以上,保障性住房在住房市场中的供应比例逐步提高到25%—30%。
加快危旧房改造。深入推进危旧房改造,结合下关滨江商务区和秦淮城南等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老城内危旧房改造108万平方米,逐步对绕城公路以内的城中村和工矿棚户区实施改造。完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加大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的供应量,妥善解决危改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完善市、区、镇街三级资金配套机制。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老小区物业管理,到2015年,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
稳定发展房地产业。适度扩大经营性地产特别是商业和旅游地产开发规模,形成与居住商品房相协调的比例。引导新建商品房向新城、新市镇布局,形成与人口布局相协调的发展态势。鼓励房地产企业广泛使用低碳环保建材和积极应用绿色节能技术,打造精品楼盘,提升开发品质。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建立物业管理新体制,引导物管行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地产企业总部入驻,稳定房地产业的持续贡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