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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大力推进种养业机械化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大马力、高性能、节能环保和复式作业机械。加快先进农业机械引进和现代农机化新技术应用,提高作业标准。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好现代农机作业区建设,加强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集成配套运用各类农机、农艺措施。到2015年,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1400个,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2.5%,主要农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养殖业(渔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奶牛养殖全部实现机械化榨奶。
(四)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良种化工程,建立和完善新品种选育、引进、繁殖、推广紧密衔接的现代种子产业体系,建设农畜良种大省。建设完善国家级粳稻、大豆、玉米、马铃薯等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品种改良中心,基因保护中心,综合试验站和东北民猪、哈白猪、东北细毛羊、籽鹅等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场。加强农作物良种、畜禽良种、水产良种、林木种苗和饲料草种子基地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建立技术集约型、设施及观光型、绿色特色型、生态旅游型和外向型等五类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完善种养业生产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到2015年,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达到63%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生产标准化到位率达到95%以上。
(五)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省级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基层农技推广站、植物保护、灾情监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动物防疫体系等项目建设,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力争完备省、市、县、乡四级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防灾减灾体系,强化预测和预警功能。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生产资料保障供给市场秩序。全面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采购基地。构建大经贸、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建设一批集市场、物流、检验、信息于一体的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六)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统筹产前、产中和产后协调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由小规模向大规模转变,提高产业集中度、关联度和市场竞争力。整合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资源,优化产业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规模大、辐射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促进加工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基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资产联结、契约联结、服务联结等多种形式,推进基地向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高标准建设原料“第一车间”。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整合和宣传推介,打造龙江特色知名品牌。
(七)强化垦区示范带动作用
支持垦区加快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提高垦区农业现代装备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建成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深化农垦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农垦企业集团化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建成全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发挥垦区机械、管理、科技等优势,打破行政壁垒,推进场县合作共建,不断扩大共建范围和领域,加快把农垦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广到农村,增强国有农场在运用先进技术和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选择集中连片、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心垦区设立市镇,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和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八)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坚持强县扩权、合作共建,推进县域经济走产业立县、工业强县、招商兴县、民营活县的多样化发展路子,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实力,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园区为载体,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县域经济优势主导产业。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结构、转化增值,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和畜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城乡社会制度改革,促进各类要素向城镇聚集,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二、建设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先行先试原则,加快推进农村体制改革,通过农业生产关系调整,进一步释放农业生产潜力。
(一)积极建立和完善商品粮生产基地利益补偿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增加对产粮大县和粮食产业项目财政奖励补贴,加大对水利、农机、生态、科技、信息等工程补贴力度,不断提高支农资金比重。在国家对农民种粮给予普惠制补贴的基础上,争取国家对我省优质粳稻和非转基因大豆种植设立补贴。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形成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粮食生产成本收益率。争取国家在我省开展设立粮食安全基金试点。探索建立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二)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培育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所(中心)。以种植大户、各类合作社、龙头企业、场县共建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为主体,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各类工商企业资金进入农业领域,建立现代农业企业。
(三)创新粮食流通机制
加强与上海、郑州、大连三大期货交易所合作,建设标准期货粳稻交割库。将粳稻和非转基因大豆作为重点交易品种,争取建立哈尔滨稻米商品交易所。加强中央储备粮油调控粮食市场作用,完善省和地市两级粮食储备体系。实施农民产后减损和安全储粮工程。依托重点粮食龙头企业,开展建设粮食银行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北大荒集团等粮食企业的进出口配额和产地直接出口权。
(四)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适应农村需要的金融组织,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开展农业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完善增加农业中长期信贷资金投入机制,增加中长期信贷资金投放。探索建立农业担保公司,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抵押制度,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的范围。探索发行农业产业化、生态环保债券,设立农业产业基金。积极开展低碳农业试点,探索建立碳汇农业。
(五)创新农业组织形式
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落实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政策。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农机合作社、水利合作社、农产品营销服务合作社。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支持服务能力强、辐射带动广、管理规范的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各种专业服务。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参股龙头企业和参与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到2015年,全省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8万个,在松嫩、三江平原发展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1万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500个。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完善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一)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
坚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与农民增收同步推进,实现主营收入大幅度提高;围绕市场需求,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稳步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拓展农民就业空间。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二)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积极开拓农村外部劳动力转移市场,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实现农民工就业机会、劳动报酬、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与城镇就业人员同等待遇。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三)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
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制,确保农民分享土地承包权流转增值收益,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制度,建立农村住房产权交易中心,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价同权。探索迁入城市定居的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允许其通过市场自愿转让获得财产收入。
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农村面貌。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突出抓好一批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建设,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引导乡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加快适应于寒冷地区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支持农村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农村泥草房、贫困县、边境县和少数民族县危房和林区危旧房、垦区危旧房等改造工程。加大村屯绿化、垃圾处理、公共卫生等建设力度,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教育。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村卫生所,加快实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民体育健身等文体惠民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巩固“村村通”工程建设,完善县级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省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工作,实现全省乡镇100%通邮。
(三)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政策扶持
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积极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支持发展对俄贸易和边境合作区建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幅度减少绝对贫困人口,保证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确保水库移民和谐稳定
建立水库移民增收长效机制,用好用足国家水库移民后扶持政策,在继续扶持移民安置区和水库库区村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坚持普惠制,加大生产开发项目扶持力度,以超过当地农村平均水平为目标,逐步滚动扶持,不断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专栏1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
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全面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粳稻基地工程、“千万吨奶”工程、“5000万头生猪”工程,加快发展以绿色食品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水产养殖业、蔬菜种植业和特色产业。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到2015年,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建设村内道路,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5平方米,农村使用清洁能源达到40万户。
完善农村社保体系: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到低保和“五保户”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