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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低碳城市
坚持低碳发展理念,高标准建设太湖新城-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重点实施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示范项目,加快推动产业低碳化改造,发展低碳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低碳示范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推进“低碳示范城市”建设。制定实施无锡低碳城市建设规划。高起点推进太湖新城-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建设,加强低碳化发展研究,建设低碳建筑展示中心、创新能源中心、低碳生活体验区等功能性项目,基本建成中瑞低碳生态城。建立健全促进低碳产业发展、鼓励低碳产品应用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加强低碳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大力发展低碳型产业,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水电设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低碳产业集群。
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加快制定循环经济的行业和社会标准,大力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和社会循环消费。以骨干企业和市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建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废水回用等15个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在省内率先建成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基地和园区。全力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示范工程,重点在冶金、化工、机械等制造业领域和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开展清洁生产,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150家。到2015年,重点农业、工业、服务业园区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太湖沿岸纵深5公里范围内全面建成循环经济带。
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合理引导、调控能源需求,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比重。加大政策引导和鼓励力度,推进企业、机关、住宅建设应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企业。“十二五”期间,禁止新建火电厂,实施燃煤热电资源整合,削减全市燃煤总量。强化能源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原煤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15%,光伏太阳能综合应用规模力争达到60兆瓦。
倡导低碳生活。提倡绿色消费,普及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市民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和可再生利用产品,培养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推行绿色采购,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到50%以上。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鼓励绿色出行,发展低碳交通,倡导市民选择节能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
第三节 节约利用资源
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合理配置要素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制定政策激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开发区“二次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到201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988万公顷,工业集中区和经济开发区亩均土地产出提高30%。
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快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等节能新机制,引导全社会挖潜节能。创新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多措并举实施企业小电厂整合、关闭工作。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全面开展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大力推广集中式太阳能供热、制冷与通风技术,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现热电冷三联供,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节水监督检查机制。发展节水型工业,大力推广直流水改循环水,以及空冷、中水、凝结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创建“节水灌溉示范园”。加强城乡水资源管理,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实施用水阶梯式计价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大力发展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逐步实行分质供水,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家庭、灌区和节水型学校、医院等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33%。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强化资源回收利用的导向机制,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政策,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管理,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推行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建立家电产品回收、利用制度。 第四节 培育生态文化 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宣传,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念、新知识、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各类生态创建活动,大力倡导节水、节能、节电、节地等低碳消费方式,努力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环保、节约资源和建设生态,鼓励企业参与“环保模范企业”、“环境友好企业”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环保公益事业。健全公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参与监督机制,推动企业、个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责任,引导全社会积极树立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