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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会民生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寓强于富、普惠于民”,进一步加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上,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建设幸福安康首善城市。
第一节 促进充分就业
把促进居民充分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和环境,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推动就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各类职业中介行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着重解决好无锡籍高校毕业生和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有效实施各项就业援助计划。加大纯农户帮扶力度,实施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免费培训计划。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2015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第二节 提高居民收入
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规范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更大力度提高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宜居环境,提升全社会劳动者素质结构,增加工资性收入,提高平均收入水平。优化收入结构,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逐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增长幅度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健全和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作用,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完善和创新工资指导线制度,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增强企业工资稳定较快增长预期。进一步放开创业投资领域,鼓励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扩大创业担保基金规模,放宽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落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推进农民安置房、居民空置房利用,规范引导居民利用储蓄性资金增加理财收入,为城乡居民创业、置业开辟新渠道,为村(社区)集体经济壮大财力探索新路径,创造条件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显著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收入,提高转移性收入在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中的比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车改、休假津贴制度,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到2015年,劳动者报酬和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实现倍增。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
加大政府保障投入,着力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全面形成覆盖城乡、统一均衡、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缩小城乡保障差距,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城乡所有人群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构建以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体,各项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区域合作,不断完善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办法。到2015年,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落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强化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建立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推进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加快危旧房改造,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0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新就业人员租住房困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物业管理向专业化、市场化和管家式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切实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乡全覆盖。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3.9万张以上,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4张以上。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城乡“三无”对象、“五保”供养政策,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实现全市“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做好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到2015年,每残疾人专项服务设施平均达到0.4平方米。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住房和各项抚恤补助待遇。注重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规范高效、覆盖城乡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公益城市,积极发挥红十字会、公益性基金会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益和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积极鼓励志愿(义工)服务活动,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实现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