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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贯彻落实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策应江苏沿海发展战略,增强集聚辐射能力,拓展发展空间。
放大锡沪“同城效应”。坚持融入上海承接优势资源,促进两地人才、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有序流动,主动接轨上海重大枢纽性、功能性基础设施,推进无锡与上海的功能互补和服务融合。充分利用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沪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推进两地公共交通同城化、通勤化。借助上海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资源要素优势,推进社会事业领域合作。优化资本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重点平台服务,推动两地企业以股份合作、产权融合等方式兼并重组。
促进长三角区域联动。深化完善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加强要素流动和技术合作。推动区域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重点推进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的异地转接,推动市民卡等功能卡在长三角地区的通用共用。强化科技、物流、服务贸易、金融、信息、旅游等领域的深层次分工与合作,推进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的优势互补,增强无锡的区域辐射力和城市竞争力,彰显城市特色品牌。
积极开展地区合作。积极响应西部开发,呼应沿海开发,推进南北挂钩合作,重点实施开发区共建,实现产业、技术和劳动力梯次转移。加强与苏北、东北、西北等国内资源地合作,开辟一批稳定的原材料和粮食农副产品供应基地。鼓励和引导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企业到市外、省外投资办厂。深化与苏北地区管理和技术输出合作,推进无锡与徐州共建开发区的发展;加大与泰州地区合作力度,推进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建设;全力推进无锡-南通(通州)科技产业园建设,积极开拓与南通地区的合作,实现优势叠加、共同发展。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新疆霍城县和阿合奇县、陕西延安市、甘肃舟曲县等地的对口援助工作。
第七章 体制改革
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创新改革推进机制,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更大突破,推动改革由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向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转变,努力建设体制机制活力城市。
第一节 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强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有效执行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完善大部门体制,优化机构设置,进一步减少管理层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决策和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改进政府服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深化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以及“管办分离”等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分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权力下放、权力公开。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积极探索试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推进公务员交流轮岗常态化。创新机关事务管理机制,推进行政消费管理改革,稳妥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优化公务接待制度,合理压缩行政消费,建设节约型政府。
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的公开征询机制。在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化,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采购、审计整改等领域的信息。加快地方立法,保证公共政策和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透明,努力为全社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