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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售房三年后可申请保障房
昨天发布的新规还明确,如果申请家庭将自己的住房出售或将赠与他人,而后又想申请保障房,则必须在办理出售或赠与手续年满三年后,才可以申请保障房。
此外,还明确规定,已经通过定向安置住房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不能再享受保障性住房。
新规解读
申请主体
申请家庭成员范围缩减
经适房、限价房父母不得共同申请,申请廉租房按原规定执行
新规:购买经适房和限价房的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申请条件不变。申请廉租房家庭成员,仍按原规定执行。
解读: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过去北京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的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家庭成员的界定,为“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昨天发布的新规中,对于经适房和限价房,家庭成员只限定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这意味着今后申请经适房和限价房,父母将不能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为何做出这样的调整?该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底出台的“京十二条”中,归于商品房限购的环节,北京市确定了家庭成员的定义,为一对夫妻带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经适房和限价房也是有产权的房产,因此家庭成员的定义也应与北京市出台的规定一致。而廉租房是没有产权的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
由于北京的保障房配售,是按家庭人口来确定配售住房的居室,人口多的家庭配售的居室就相应较多,因此新规实施后,不带父母共同申请,申请家庭配售的居室数量可能会有减少。不过该负责人表示,这对于申请家庭的影响不大,“因为父母如果符合保障房标准,可以分开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