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前科
对中储粮“参与推高粮价”的质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2006年托市政策实施当年,中储粮公司及地方储备粮公司就以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815亿斤,占到当年全国小麦总产量的40%以上,流通小麦总量的60%以上。在河南、河北的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粮仓爆满、露天存放的现象。
然而,当年11月初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小麦却不降反而骤升。有关部门随后多次在郑州和合肥等地公开拍卖当年中储粮公司新收购的“临时存储”小麦,总量超过400万吨,但当时平抑粮价的效果却不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政府投放市场的400多万吨最低价小麦,拍卖底价全都高于当初的最低收购价。这对于惟一的卖主――中储粮公司来说,可谓“一举多得”――托市收购抬高了粮价,高价卖粮又增加了利润,同时也实现了国家要求的“顺价销售”。
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这是当年粮食调控政策的成功之举,而在一些专家看来,这却是中国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粮价上涨问题出在流通环节,主要原因可能是中储粮‘托市’收购太多了,投放市场又不及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晓黎当时发表的看法颇具代表性。
2007年,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的第二年,中储粮公司甚至实施了张榜收购加宣传收购的方式,继续顺风顺水收购最低价小麦。
而各地原先具有收购资格的粮食流通企业,早已由往年的“收购主体”沦为给中储粮“打工”,为了消化此前收购的陈粮,各地粮库开始使用“转圈粮”的手法。
到了2008年,这种手法愈演愈烈。最典型的是,当年中储粮在河南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达到495亿吨,占河南当年小麦总产量612亿斤的80%。很多业内人士都直言:只有粮库通过操作、将库里的陈粮作为新粮收购回来,才有可能出现80%这么高的收购比例。
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为了限制“转圈粮”的出现,曾严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以及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库点,参与购买国家拍卖的小麦,“但粮库完全可以找有关系的加工企业联合做假”。
也就是说,有收储资格的粮库可以给企业打电话,委托他们帮忙拍卖粮食,企业则到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拍卖下该粮库去年甚至前年收储的陈粮。而在整个过程中,小麦并没有离开过粮库,仅仅是粮库和企业之间的虚假交易。
尽管“转圈粮”已经成为基层粮食系统内人所皆知的“规则”,但2008年8月底,国家粮食局向河南派出调查组,却只查出了一起“转圈粮”案件。“在账目上找不到中储粮违规‘证据’,即使是国家粮食局也无可奈何。”知情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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