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2010全国各省市区高考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查询时间及查询方式 -公安机关破获“东伊运”组织(实录) 头目被抓 预谋大规模袭击 -第六次人口普查将包括境内外籍人员 南水北调34.5万移民搬迁 -长江水位超98年 抚河十万群众获救 南京气象局承认错误预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新闻发言人"换帅" -长三角提出探索开征物业税 吴敬琏:现在也面临资本主义的问题 -央行亮绿灯 低门槛放行第三方支付 许可证不限量 支付宝回应 -三网融合首批试点有望25日揭晓 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酝酿 -中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4762个商品零关税待遇 我渔船被印尼扣押 -澳大利亚首位女总理宣誓就职 陆克文含泪下台 为自己成绩自豪
首页>>政策解读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6 月 24 日 
关键词: 旧家电 换新 家电回收 家电销售 修订稿 家电连锁 补贴资金 回收企业 家电产品 办法规定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第九章 部门职责分工

第五十条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办法的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并发布实施办法,会同财政部指导各地确定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负责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培训工作,负责印制和组织发放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以旧换新家电的价格指导和监管工作。

环境保护部负责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会同财政部指导各地确定拆解处理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提高和保障家电产品质量。

质检、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家电产品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章 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 各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人民政府要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加强监管。

第五十二条 各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包括购买人以旧换新流程,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的确定,补贴申报程序,补贴资金兑付,产品售后服务,市场秩序监督,政府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各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回收旧家电主要零部件完整性规定,监督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按公平合理的价格回收旧家电。

第五十四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进程,通过建立与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的联系机制,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监督和管理家电回收、销售企业及网点和拆解处理企业,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企业做好以旧换新工作。

第五十五条 各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五十六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工信、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向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报告。

来源: 中国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延至年底
家电以旧换新将出限购方案 卖场自行设定限购标准
家电以旧换新或配套限购令 业界预期实施可能性大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延至明年底 新增19个试点省市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增加19个实施省市 实施期至明年底
5月底新能源车补贴细节出台 以旧换新政策"退场"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目标转向 拆解处理能力待考验
中国再不明确新能源战略 将成输家 汽车以旧换新暂无延期通知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图片新闻:
洪灾对CPI压力暂有限 四大板块或存在投资机会
贝克汉姆离奇沦为英格兰罪人 英媒疑他场边作秀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