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6月21日下午消息,央行今日下午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取得许可证。支付宝就此回应说,支付宝完全能达到申请条件,将积极准备申请。
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服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同时还要满足四个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支付宝一位新闻发言人在电话中告诉网易科技,支付宝完全符合牌照申请的条件,比如连续盈利两年以上,最近三年没有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受到过处罚的记录;支付宝将积极的申请许可证。
管理办法还对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很多细节做了具体的规定。(熊立)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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