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6月21日讯 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申请资格今日明确。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下午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央行表示,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即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网易财经分析指出,此次办法出台,相当于央行为从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机构放行,而从办法规定的条件来看,门槛并不高,市场上大部分该类机构应该都符合要求。
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表示,央行出台《办法》最重要的意义是标志着央行认可了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并将其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
支付宝称符合条件将积极申请
据办法,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
办法对支付机构的准入门槛规定较为宽松:(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曹飞指出,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和此前的支付公司的实际操作基本一致,并没有抬高。
据网易科技频道报道,支付宝一位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支付宝完全符合牌照申请的条件,将积极的申请许可证。
监管与市场的“博弈”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确实是在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之外,在互联网兴起的大背景下,为客户提供了方便之门,但是考虑到安全、监管等问题,央行方面对其态度一直不是特别的明朗,对于大多数的该类公司而言,他们一直生存在“半阳光”的状态之下。
不过央行此前对于第三方支付的松绑已有示意,问题的关键似乎只在时间而已。
今年5月初,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曾对网易财经表示,第三方支付组织在整个支付系统里面起的作用就是拾遗补缺,利用其庞大的网络资源,形成沟通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一个桥梁。对于该项业务,欧阳卫民坦言,央行既没这个兴趣,也没这个能力来做这一块。
“按照国际上的金融原则,我们对第三方支付市场持开放的态度,只要有利于支付业的发展,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有利于促进民生,我们都是采取积极和支持的态度”,欧阳卫民强调。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第三方支付总额大概在5000亿左右,郭田勇指出,这相对于银行系统1200万亿的结算总额,还是太小了,即使央行完全放开,对各商业银行的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
另据办法第四条,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同时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
郭田勇指出,这并非新规定,而且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一直也都是这么做的。
此前市场有传闻称央行即将于今年8月上线的二套支付系统,是为了“遏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发展,欧阳卫民对此回应称,第三方支付组织做的只是一些零星的业务,而且是商业银行不太做的业务,二套支付系统的上线,对于市场上的第三方支付组织不会有太大影响。
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未来发展,欧阳卫民表示,目前有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组织来进行网上赌博、贩毒等交易,希望第三方支付组织要加强对客户的审议,对客户的资信状况、业务范围做必要的了解和审核,只能为那些合法的客户提供支付便利。
据了解,截止去年底,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占据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的半壁江山,腾讯旗下的财付通占据25%的份额排名第二,银联旗下的ChinaPay以及快钱分列第三、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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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易财经作者:海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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