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部门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上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6 月 24 日 |
关键词: 中央部门 审计署审计长 套现 假发票 津贴补贴 工作报告 预算执行 2009年 审计建议 |
|
|
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教育电视台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直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工作简报制度和约谈制度,逐步落实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与预算挂钩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项目预算120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教育部2009年部门预算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等6个项目的支出共120亿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2009年9月至11月,教育部才逐步细化项目,并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到执行单位。
(二)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398.48万元。
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批复,教育部机关办公楼和业务楼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计划总投资为5800万元,但实际完成投资6198.48万元,超出计划398.48万元。
(三)重复安排项目经费80万元。
2008年12月,教育部在已拨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万种新教材建设项目经费80万元的情况下,又向该会下达并拨付该项目预算资金80万元,重复安排的资金一直滞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四)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通过虚列会议费、学生劳务费、实验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190.20万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
2.2008年至2009年,所属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央电教馆、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在财政专项资金中计提管理费、列支房租等与项目开支内容无关的费用643.51万元。
3.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642.38万元,列支人员薪酬、办公经费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2009年,中国教育电视台向部分负责人员发放特别贡献奖23.77万元,全部用假发票或与规定不符的婚宴餐费、亲属的机票等报账。
4.2009年,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以业务楼名义购建了两栋大楼,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近70%。
5.2009年,所属中国农业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定收费标准,分别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费3576.88万元和1157.82万元。
6.2009年,所属中央电教馆未经批准,将部分办公用房出租,且房租收入7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细化预算;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要求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对重复拨付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套取和违规使用的资金余额,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以业务楼名义购置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中国教育电视台使用虚假票据报账的问题,要求该台清退所报销的费用;对未经批准收取学费和出租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完善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已采取措施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已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报批;对重复拨付项目经费的问题,已全额追回;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开展了清退工作,目前已追回了375万元;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调整了账目和报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业务楼名义购置办公楼的问题,已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采取整改措施;对中国教育电视台以虚假票据报账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的资金;对中国农业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未经批准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的问题,正在研究整改措施,将待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后进一步规范;对中央电教馆未经批准出租办公用房的问题,正在履行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并规范收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