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和谐家园
灾后恢复重建要体现人文关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注重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构筑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人文关怀
心理康复。实施心理康复工程,组织汉、藏双语专业心理咨询人员,采取积极心理干预措施,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促进身心康复。
社会福利。实施弱势人群特殊关怀工程,增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能力。恢复重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关爱残疾人,优先恢复重建残疾人康复设施,在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中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住房。恢复重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发挥社区(村委会)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营造关心帮助孤儿、孤老、孤残的社会氛围。
专栏22 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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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设施 社会福利院(含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10个,敬老院26所。 |
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9个(含社区老年活动中心4个)、服务站20个,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 |
救助设施 救助管理站2个(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个,殡仪馆4个,烈士纪念设施4个。 |
康复设施 残疾人康复中心5个。 |
第二节扶贫开发
贫困村产业扶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建设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发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马铃薯种植、畜牧业养殖。发展民族家庭手工业和小型农产品加工业,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综合性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多渠道增加受灾农牧民收入。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易地扶贫搬迁。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地区的贫困人口,有计划地实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
劳动力转移培训。对青壮年劳动力进行“雨露计划”和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以中长期培训为主的民族服装加工、民族用品加工、机械修理、藏绣等各种专业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专栏23扶贫开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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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扶持产业发展建设各类市场、生产基地80个,兴办村级实体经济8个,修建商业铺面700间。 |
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劳动力3万人,其中转移培训1万人,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 |
整村推进126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产业项目,开展产业化扶贫。 |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建立村级互助组织,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在126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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