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市场服务体系
商贸流通设施。发挥结古镇的区位优势,继承历史商贸传统,建设区域商贸流通中心。优先恢复重建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的商贸流通服务网点,建设农畜产品、消费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生产、生活资料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
服务网点。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根据城乡建设规划,适度增加服务网点数量,支持民族贸易网点建设。恢复重建加油站。加强现代物流配送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商贸、物流服务水平。
储备设施。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和粮食加工厂,适当增加粮油供应网点(含军粮)、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仓库。
金融服务。恢复重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及保险业分支机构,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恢复重建,建设营业用房、金库和金融网络信息系统等设施。合理布局基层金融服务网点,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灾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专栏20 市场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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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商场4个,综合超市及便利店38个,农贸市场6个,农牧区商贸综合服务中心5个,其他商业零售网点205个。 |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2个,消费品批发市场3个。 |
物流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万村千乡配送中心1个,建设生产资料配送中心1个、建材物流集散中心1个。 |
粮食流通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流通设施4个,其中:省级粮食储备库1个(4座仓库),州级粮食物流中心1个及配套设施,县级粮食流通设施2个。 |
生活必需品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肉类储备库1个,生活必需品储备库1个。建设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库2个。 |
牲畜屠宰场 恢复重建屠宰企业4个,其中牛羊屠宰场3个,生猪屠宰场1个。 |
餐饮住宿服务 恢复重建宾馆10个,维修加固餐饮设施10个,恢复重建餐饮设施78个。 |
加油站 恢复重建加油站26个(含加气站2个)。 |
金融机构 恢复重建农业银行分支机构5个,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1个,邮政储蓄银行1个,农信社4个。恢复重建保险机构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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