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这次专项整治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负责人:《通知》提出了十项内容:一是全面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二是深入清查勘查工作完成情况;三是严厉打击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行为;四是深入清理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五是严肃查处超量开采行为;六是严肃查处破坏矿产资源行为;七是全面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八是补充编制矿产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九是建立“协管员”制度;十是严厉查处越权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无证勘查开采行为、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行为,本质上是对矿产资源国有资产的盗窃,是对合法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是对法律的蔑视,因次《通知》中的措词严厉,要求“全面打击”、“严厉打击”,并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处理措施。
《通知》对稀土等矿产探矿权管理提出硬要求:要求深入清查勘查工作完成情况。对不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勘查规范施工和完不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由原登记机关吊销或注销勘查许可证。这对规范市场、诚信勘查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
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通知》要求“深入清理”,对超越其批准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其本矿区范围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违规所得,密封越界的井巷工程,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对超量开采行为、破坏矿产资源行为、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越权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通知》都依法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通知》在部级规范性文件中明确提出建立“协管员”制度。要求“所有矿区逐一设立矿区监管责任牌,注明矿区名称、矿业权人名称、监管责任主体、协管员姓名和举报电话,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所有矿区的监管责任主体、协管员姓名和举报电话统一对外公布”。这是基于基层矿政管理薄弱采取的一项有针对性的措施,目的在于落实责任、责任到人。
记者:这次专项整治在进度上是怎么安排的?
负责人:《通知》明确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至7月,清理排查公告阶段;第二阶段,8月至10月,惩处督办整改阶段;第三阶段,11月,检查总结验收阶段。(丁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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