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市两法”困扰多多
关内外二元分割的另外一个突出表现在于“一市两法”问题上。而记者获悉,在本次特区内外一体化方案中,将重点对“一市两法”问题进行破解,关内外有望适用同样的法律,特区政策有望扩到关外。
早在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但特区立法只能在特区内施行,而不能适用于经济特区之外的宝安、龙岗两区。长期以来,“一市两法”问题造成特区内外执法标准不一,给深圳的行政管理、司法以及公民权益保障带来诸多困扰。
深圳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健律师向记者分析说,同为深圳人,但特区内居民与特区外居民在养老保险、最低工资标准、交通管理等方面缺存在巨大差异。
“很简单的一个例子,为什么在关内闯红灯要罚款500元,在关外却只罚款200元?”张健说,“关内外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差100元,这也是有失公平的。”
而前深圳政协主席李德成认为,“如果‘一市两法’的现状如果得以改变,特区立法权能够扩展到龙岗、宝安两区,那么二线关也会随之消失。”
特区扩容步伐:
●2008年7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开始起草调研。同时,深圳全面总结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取得的经验,深入研究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在广泛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2008年11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经广东省委省政府同意,上报国家发改委。
●2009年5月上旬,国务院批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5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印发《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该方案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特区扩容”,但明确指出相关需要突破的重大事项可以专项申报。
●2009年8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出台,明确今后三年深圳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其中包括向中央申报将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
●2010年5月30日: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在深圳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上透露:深圳关内外一体化方案已经获批,即将印发公布。
声音
政协委员:
关内外一体化规划应先“撤关”
根据致公党深圳市委员会调研的情况,大部分受访者均认为关内外一体化,必须在规划理念上先行一体化,在做任何方面的规划时,均应视关内外为一个统一一致的城市体。“关内外一体化,规划部门心中要先‘撤关’!” 市政协委员、致公党深圳市委会副主委韦朴表示。
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关外的规划理念要看齐甚至超越关内,目前除了继续规划关外的四大新城之外,要在整体上把全部关外地区均衡地完善其城市功能。
关内外一体化,跟老百姓生活朝夕相关的莫过于交通。韦朴建议,要解决疏通关内外市域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他表示,建议至少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取消梅观、清平、龙大、水官、南光等5条高速公路的收费,将其确定为市政快速路。而对于关外的市政道路,要按照关内标准进行改造和更新,同时尽快实现关内外公交服务同质化。
深圳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魏达志:
发展关外将“反哺”关内
深圳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魏达志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特区内外一体化有利于深圳经济、民生、社会等各方面统筹兼顾的发展,而具体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深圳的经济特区立法权可以覆盖宝安、龙岗两个区,使其享受特区内的法规,加速关外两个区的发展;其次,将两个区纳入特区发展规划中,对整个深圳的经济发展具有投资拉动和消费拉动的作用,将‘反哺’特区。”
此外,魏教授表示,“深圳特区内外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关内第三产业的比重高达80%,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而宝安、龙岗则是以制造业为主,还处于工业化时期。特区内外一体化有利于整个深圳共同进步,迈入后工业化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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