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报表填报简单说明
1.调查表表头如何填写?
城市代码—按照方案附件一城市代码表填写。
单位代码—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具体填写规定如下:
(1)法定代码的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使用临时代码的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单位名称—是指所选调查单位(企业)的详细名称。按照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地址—是指所选调查单位(企业)的详细通信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居委会(乡镇)、街道(村)名称及门牌号码。
单位邮编—是指所选调查单位(企业)通信所用的邮政编码。
2.调查表中项目编码和数据如何填写?
项目序号—被调查单位所有项目从1开始顺次编写项目序号,同一个项目在不同调查时期共用(填写)同一个项目序号。
例如:某公司4月份共有2个房屋销售项目,分别是项目甲、项目乙。在4月份的统计报表中项目甲的项目序号为1,项目乙的项目序号为2。假如项目甲4月底销售完毕,5月份项目乙继续销售并新增房屋销售项目丙。则在6月份统计报表中,项目甲(项目序号为1)消失,项目乙(项目序号仍为2不变)继续统计,新增项目丙(项目序号为3)。
项目位置名称—包括项目所在的位置和项目名称。填写格式为:“项目位置”+“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编码为4位码,按调查表后的项目编码说明填写。
项目地段—项目地段为1位码,按调查表后的编码说明填写。
项目地段是指根据项目所在地段的土地级别而划分的等级。其中,土地级别是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使用价值及所处地段繁华程度的不同而划分的土地等级,是计算土地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各地对土地等级的划分标准并不统一,一般的划分原则是按照土地距离市中心的远近划分为一、二、三、四、其他五个级别。
假如某市自定的土地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则报表中项目地段编码统一填写格式为:一级填1,二级填2,三级填3,四级填4,五级及以后各级归为其他类填5。
土地没有进行级别划分的地区,可以将其按繁华、较好、一般和偏僻等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项目区域—即项目所在辖区,为2位码。按照方案附件一各城市辖区代码表填写。
住宅套型—住宅套型编码为1位码,分为90平方米及以下和90平方米以上两种。
交易方式—指土地的交易方式,为1位码。按土地交易价格调查表后的交易方式编码说明填写。
在土地交易方式当中,拍卖交易是指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招标交易是指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由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挂牌交易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含最低交易价)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上期销售面积—上期房屋销售面积是指该填报项目上期交易(销售)的面积总量。土地、租赁和物业的填报与此相同,均填报上期的面积总量。填报时要按报表中要求的计量单位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上期销售金额—上期房屋销售金额是指该填报项目上期交易(销售)的价值总量。土地、租赁和物业的填报与此相同,均填报上期的价值总量。填报时要按报表中要求的计量单位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期销售单价—本期房屋销售单价是指本期采集的样本房屋价格。土地、租赁和物业本期交易和租赁单价的填报与此相同。填报时要按报表中要求的计量单位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上期销售单价—上期房屋销售单价是指同类样本上期的房屋销售价格。土地、租赁和物业上期交易和租赁单价的填报与此相同。填报时要按报表中要求的计量单位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样本房屋地址—所选调查样本的详细门牌号。上月样本房屋地址是指上月样本房屋销售单价所对应的房屋的楼栋、单元和门牌号,本月样本房屋地址是指本月调查样本的楼栋、单元和门牌号。
3.房地产价格调查中的价格是怎样定义的?
房地产价格调查中所调查的价格均是买方(承租方)为取得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所支付的实际成交价格(租金),不包括与交易有关的各种税费、手续费、中介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由于房屋销售(交易)价格受房屋地段、环境、 层位、朝向、装修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房地产销售(交易)价格有基价、起价、平均交易价等等。为便于资料收集和数据可比,方案规定填报价格为调查项目某特定代表样本的实际销售(交易)价。房屋销售(交易)价格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
4.如何抽选房屋调查样本?
(1)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某一项目的价格变动情况,原则上选取正常销售的房屋作为调查样本。如:A栋公寓本月销售10套房屋,其中1套为关系户购买,则报表时应在关系户房之外的其他9套房屋中抽选调查样本。
(2)在同一个房屋类型里,从销售量较大(楼层、套型、朝向等)的房屋中抽选样本。如:选定A栋普通公寓楼为调查项目,报告期为6月份。假设5月份90平方米及以下公寓共销售8套,其中二层、五层各2套,三层4套;6月份90平方米及以下公寓共销售4套,其中一、四层各销售1套,三层销售2套。则可在销售套数较多的三层中选择最接近于15日交易的某一套(5月、6月各一套)房屋作为调查样本,通过考察5月、6月样本房屋的价格变动情况,来代表该栋公寓楼中90平方米及以下套型房屋整体价格的变动情况。这里,上月销售面积为5月1日至31日销售的该房屋类型、该套型的合同总面积,上月销售金额是与上月销售面积指标对应的合同总金额。
(3)当上期、本期房屋样本存在楼层、套型等差别时,为保证样本同质可比,统计时应剔除楼层、套型差异因素。例如:上月样本房屋为11号楼1单元5层502(套型为2),销售单价为9700元/平方米;本月选择对应样本为11号楼1单元3层301(套型为1),销售单价为9800元/平方米,两者之间存在层差、套型差。按企业规定:层数加高1层,每平米单价高30元;套型1比套型2高10元/平方米。则报表时上月样本房屋11号楼1单元5层502(套型2)销售单价填为9700元/平方米,本月样本房屋地址为11号楼1单元301的报表销售价格经调整(同质可比处理)后应填为:9800+30×2(层差)-10(套型差)=9850元/平方米。
(4)本期没有发生交易时的选样方法。
以房屋销售报表为例(租赁和物业管理报表与此相同)。若上月普通住宅有销售,本月无销售,则报表时从上月销售的普通住宅房屋中选择样本(选取方法同上),然后推算其本月价格,此时的上月样本房屋销售单价为实际成交的合同价格。例如:若上月选取的样本为普通住宅3号楼3单元502号,上月单价为9700元/平方米。假如企业本月所有房屋都上涨100元/平方米,则本月样本房屋仍选为3号楼3单元502号,但销售单价变为9800元/平方米(9700+100=9800)。
(5)本期新开盘或本期有交易但上期无交易的,不进入当期报表统计。如:6月份二期高档公寓新开盘,则6月份新开盘的高档公寓交易数据在7月份上报,6月份上报资料时只统计一期已经开盘在售的高档公寓数据。
5.二手房屋销售中的金额、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二手房屋中的上月交易金额为不含税价格。例如:上月销售三套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高层住宅,其中两套为不含税价,合同价款分别为102万和105万,另一套为含税价127万,其中税费13万,则上月销售金额为102+105+127-13=321(万)。
样本房屋销售单价为所选样本的实际成交价格,但要扣除相关税费。假如一套二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合同价款为103万,其中税费12万,则样本房屋销售单价为(103-12)/70=13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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