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做好草原保护建设这篇大文章
25、扩大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范围。依托退牧还草工程,在30个重点牧区县开展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示范,建立健全草原承包与流转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
26、总结和推进草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指导西藏深入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保证顺利推进,及时总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扩大试点范围。
27、开展草原保护建设和科学利用试点示范。修改细化《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大纲》,研究完善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政策措施。依托工程项目和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推进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的实施,建立种草养畜、鼠虫害防治等草原保护建设和科学利用典型示范点。
28、做好草原防灾减灾工作。制定草原防火条例配套制度和技术规程,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火物资储备。表彰2007-2009年全国草原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召开全国草原防火工作暨应急队伍建设现场会。制定雪灾应急预案,加强人工种草,建设防灾救灾基地(草原处牵头,草原监理中心承办)做好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争取增加投入,扩大生物防治比例。
29、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组织起草《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化监测,积极做好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期监测。依托工程项目,加强草原监理监测设施建设,加强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建立完善草原执法联动机制,坚决打击破坏草原的各种违法行为,并跟踪查处、曝光大案要案。编制草原资源保护名录
30、营造支持草原保护建设良好氛围。参与全国人大开展草原生态建设情况调研和政协委员视察活动,促进出台支持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草原承包经营进程。
七、大力推进科技兴牧工作
31、加快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召开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工作交流会,开展产业技术体系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调研,研究提出加强“十二五”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政策和规划建议,积极推动畜牧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对接。
32、组织实施畜牧业科技项目。做好“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4个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中期检查和课题验收工作,组织完成各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和验收;组织实施3个公益性农业行业科研专项及“948”项目,强化过程跟踪和监督;组织好2010年农业行业科研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948”项目的筛选、论证和申报工作。
33、加强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召开畜牧、饲料、草原相关标准审定会,审定报批国家和行业标准70项;发布《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
34、开展畜牧科技推广。组织做好畜牧业科技入户服务工作,开展畜禽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培训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服务。
八、加强规划调研等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35、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编制“十二五”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秸秆养畜项目规划、节粮型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与防治规划、草原监理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草原防火规划。
36、开展行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模式、畜禽种业科技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羊毛绒产业发展、饲草饲料资源供给状况、饲料安全保障工程等战略课题调研,研究提出相关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
37、强化计划和财务监督管理。组织举办全国畜牧系统计划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和加强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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