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即将实施的新标准有可能卡住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脖子。
10月底颁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项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
“40公斤、时速20公里”,目前国内市场上很多在用的电动自行车都超过了这个标准。这意味着如果按照即将执行的新标准,很多电动自行车要被划为机动车,随之带来的变化是,车主可能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可以驾车驶上机动车道,和时速85公里至100公里的燃油摩托车以及速度更快的各种汽车一起行驶。据介绍,目前中国市场约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北京有近70万辆电动自行车。这些车大多数时速在30公里至35公里。
对电动自行车厂家来说,他们中的大部分没有摩托车生产许可证,将面临被迫停产的局面。如果要合法生存,这些厂家必须开发时速2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据了解,中国自行车协会可能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摩标准。
10年前的标准被市场“突破”
此次电摩标准起草者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和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联合组成的电动摩托车标准起草工作组。另一个事实是,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标准已经10年未修订,10年前的标准早已不适合市场。
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介绍说,1989年第一台电动自行车样机在清华诞生,1999年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时,全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只有5万多辆,技术也不成熟,当时标准定为重量不超过40公斤,宽度不超过220毫米,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但是,近年来专家和企业发现,市场上出售的车早已突破了这套标准。
有业界人士回忆说,电动自行车大受追捧源于2003年的非典时期。当时公共交通工具都有不安全的嫌疑,这种时速可以达到数十公里、价格却不到摩托车一半的交通工具迅速走红。绿源电动车公司董事长倪捷说,当年电动自行车总产量达到了近400万辆,比前一年增长150%。随后行业迅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厂家增加到2000多家,技术也日渐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到2008年,电动自行车全国销量超过9000万辆。
“现在中等城市和农村居民出行主要靠电动车,但这些车100%是不符合旧标准的。”倪捷表示,尽管没有新标准,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这几年已经按市场的需求去做了”。
这种“超速电动车”速度快、价格合适,也不需要登记,市场行情非常好,甚至侵占了摩托车在农村的主要市场。因此,由摩托车行业协会牵头起草电摩标准,被一些电动自行车看作是利益之争。
“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相当于手续不全的小产权房,但现在这屋子越来越大,挡住了摩托车的阳光,于是摩托车行业紧贴着对手的家门口起了一堵墙。”马贵龙说。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难产”
电摩标准出台相对顺畅:今年4月电摩标准起草工作组成立,10月底这套标准已经颁布。
事实上,另一套标准、“新电动自行车标准”也早已上报。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早在2005年就起草提交了修订方案,但4年来没有获批。
记者向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的刘霜秋处长核实了上述说法。刘霜秋说,1999年的标准是现行有效国标,2005年自行车行业协会曾提出修订标准,但由于对相关技术指标意见不统一,目前仍在修订过程之中。
陆金龙表示,电动自行车行业内部的确“意见不统一”,部分压力来自公安部。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应朝阳表示,现有的“超标电动车”很让人头疼。由于这些车按非机动车对待,对车辆使用和驾驶人员都没有任何管理措施。“在目前复杂的道路交通状况中,这些车上机动车道容易被撞,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又容易撞到人。”
应朝阳还指出,另一个更大的危害来自不安全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诱发的交通事故。“前几天浙江还有一起死亡10人的事故,客车驾驶员为躲避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冲出道路。这类诱发性危害很大,但又很难在统计分析数据上看出来。”
因此,应朝阳认为,如果将目前“超标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管理,就有可能采取约束性的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行业发展遭遇寒冬
马贵龙表示,电动摩托车、电动两轮车对他而言是同一项技术,都是“电动两轮车”,只是速度有别。这位电动车行业的技术领路人说,自己专门做过实验,车重并不会让行驶变得不安全。而速度问题并无定论,欧洲标准为25公里时速,美国是31公里时速,日本是24公里时速。
据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的调查统计,全国的电动自行车使用者70%以上属于中低收入阶层,不仅解决了二三级城市的交通压力,也提高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如果以一辆电动自行车替代燃油摩托车,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75.43公斤,全国1.2亿辆电动自行车替代摩托车增加而形成的减排总量为5705万吨二氧化碳。
但按照电摩标准,这一“产业”将被市场“冻死”:如果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就意味着消费者只能以十几公里时速行驶,根本满足不了一般使用者的要求。将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意味着电池重量被限制——只够跑20公里路程。如果很多使用者骑车上班,几乎是一到单位就要充电,非常不便。
而且,生产电动摩托车需要通过工信部审批,条件较高,多数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就成了非法强行生产。
问题不止于此。倪捷最担心以后“电动摩托车”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安全考虑,像“禁摩”一样限制电动摩托车上路。
一些电动自行车企业甚至提前进入寒冬:经销商为防止从明年起手上的电动自行车变成违法货物,从年中开始就不再进货。
“不能用一个标准把另一个标准限住,我们应该创造一个电动两轮车的和谐发展空间,让节能减排得到更大的贯彻实施,使出行问题得到保障,使绿色交通达到更好的境地。”马贵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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