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划实施保障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东北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积极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战略高度,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锐意创新、务实推进,采取有效举措,保障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吉林省要切实做好本规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有关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有序实施有关重大项目和工程。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搞好省部区际关系协调,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大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机制等有关工作,注重研究新情况,提出重要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强化政策支持。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要求和本部门职能,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及组织实施、重要生产力布局及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统筹安排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增加区域内建设用地增量供给,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对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给予优先支持。加大与毗邻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走出去开发利用境外战略资源。将区域内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双边政府间合作支持项目。支持在区域内有条件的地方研究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口岸建设专项资金,依据本规划对区域内重点项目、工程或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外贸发展基金,依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对区域内重点项目、工程和企业给予优先考虑。有关图们江地区国际合作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
――继续推进区域内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在重大项目布局、示范试点安排以及扶贫帮困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支持吉林省开展组建图们江合作开发股份银行前期研究工作,条件成熟时按有关程序报批。研究建立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信托基金,引进创业投资、股权基金和项目融资机构,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在该区域内设立机构。
――制定相关政策,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对图们江区域的人才支持力度,鼓励与发达省份开展人才交流,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经营管理和企业家领军人物及团队;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培养高技能、实用型高级产业人才以及金融、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
(三)加强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会同吉林省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将实施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推进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组织实施规划为契机,广泛动员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积极探索、务实推进,不断开创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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