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和避税之“烈”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不管国家出台什么样的税收政策,避税和反避税的交锋都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偷逃税的旋转门转动得越来越快了。
其实,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并不是美国,而是百慕大。百慕大的人均收入高达7万美元。而百慕大如此富有的原因,就在于北美的富人拿着钱到这儿来躲税。美国人为逃税,每年有近千人把国籍扔掉。而对于欧盟国家,不想缴税的富人则会搬到像瑞士这样的低税收国家去。法国的一项官方调查显示,达到了缴富人税标准的民众却离开了法国的人数一直在持续增加。1997年至2005年,这些逃走了的富人,让法国政府少收了1.32亿欧元的“团结互助税”。
美国一公共组织负责人曾称,纳税就好比系安全带,虽然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一直没有放松,但还是有81%的驾驶员驾车不系安全带。美国人每年的偷税漏税金额已经接近了3000亿美元,如果把这些税款平摊到每家每户,相当于每家都增加了2680美元“附加税”。亿万富翁安德森曾创下过一项美国个人偷逃税款的记录。安德森在1995年至1999年间,总共偷逃个人所得税高达2.1亿美元。1999年度,安德森个人收入约为1.26亿美元,但他只缴了494美元的税款。案发后,安德森声称他把个人收入和他管理的基金混淆了。但实际上,安德森并不只是基金的经理,他更是这一基金的老板。
税收是一项系统工程
如果单纯从技术的角度考虑,“金税工程”、尽快实现全国信息共享、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减少现金支付范围、在全国统一纳税人税号制度等等,无疑都是解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重点。但是,上述问题都属于“硬件”,并不是难点。在中国,个人所得税面临的问题还在于“软件”方面。比如说,预算的透明度问题、对纳税人的服务怎么样、政府的效率如何、纳税人保密制度等等。只有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税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刃剑。毕竟,税收的目的是力保全体国民的福祉。
从理论上讲,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和征税起点过低,都将钝化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发挥。尤其是过高的名义税率会导致高收入者逃税,甚至将财富转至国外。目前我国面临的问题就是,名义税率很高,但对高收入者征收到的应缴税款却差强人意。长此以往,人们对国家税收的尊重就会大打折扣。
俄罗斯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13%,但个别种类收入的税率只有9%。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只有22%,而且实行的是13级超额累进税率。亚洲的富国日本,最高边际税率也只有37%,而美国目前收入33.65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其个人所得税税率也不过是35%。在这方面,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使名义税率与实际有效税率的差缩小到一个让纳税人和政府均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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