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京第5例甲流患者所乘地铁车次确定 湖南1疑似病例 与京患者同机 -首季中国GDP增6.1%全靠内需拉动 商务部:海外并购6年增百倍 -我国资源价改三大着力点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全文) -中国太空望远镜2011年发射 探测黑洞 泰山现900万吨玉石矿藏 -胡锦涛今日将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访问行程) 岛内关注 -中石油A股市值成全球第一 创业板临时报告实行实时披露制度 -中方对朝鲜第2次核试验表示坚决反对 安理会谴责 国际社会关注 -09高考加分政策细览 部分省调整加分项目 -审计署:中央投资项目地方资金到位率48% 1.18万亿难撬地方投资 -跨国粮商切入 中国大豆产业危机还在升级 四川猪肉跌进红色警戒
首页>>政策解读
物权法起草人:小区建筑物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5 月 26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主持人:关于物权法等等问题是我们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演播室就特别请到了物权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先生,来到我们演播室,接受我们访问。孙先生,你好。其实大家非常关心,与物权法相关的司法解释,现在我们终于看到司法解释出台了,那么从您的研究来看,这个司法解释现在出台主要是要解决哪些问题?

孙宪忠:一个法律的制定当然是要作用于社会,来推动社会的进步。所以物权法的实施性的司法解释,意义就很大,对我们国家来讲,尤其城市居民都是居住在集合性的住宅里头很多人住在一个楼里,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关物业管理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的解决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不像别的国家那样单一住宅只是对个别人可能才有作用,但是我们国家有特殊的国情,这意义就很大。在这个法律中间,从我们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司法解释主要是解决这样一个问题,首先谁是业主。其实业主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单一业主,一个是共同业主,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另一方面,我们业主支配对象的范围究竟多大,单一业主支配建筑物的特定部分,特定部分之外整个支配范围叫做共同部分或共有部分,在法律上要明确哪些建筑物是归哪些人所支配,要从法律的调节秩序上搞清楚。

主持人:要严格界定。通过我们这一次来看,司法解释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很明确的答案,下一步我们许多遇到的问题需要来解决,就可以按照这个司法解释,给我们界定的答案来解决。现在我们遇到另外一个问题,大家非常关心,我们住在一个集合性的公寓住宅里,相互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不可分,有时候会出现种种物业和业主之间发生纠纷,物业违反了我们签订的物业合同以后,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过去我们知道很多业主把问题交给业委会,由业主委员会替他们起诉、处理问题,现在司法解释出台以后,业主委员会应该怎样维权?

孙宪忠:以前就共同部分的权利,以前到底怎么维护、怎么行使确实在法律上不是太明确,到底是单一业主的权利,还是共同业主的权利,这个很难说。比如在建筑物的房顶上做广告,在建筑物的外墙上做广告,从法律来说,当然建筑物的墙壁和房顶是大家共同所拥有的,但是做广告的人有时候是和政府去协商,有时候是和业主委员会去协商。

主持人:或者跟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孙宪忠:有时候是跟个别的业主,比如跟房顶上的业主协商,但是他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实际建筑物的整体从法律上来说是连接在一起的。

主持人:不可分的。

孙宪忠:是不可分的,所以所有全体业主共同的权利实际支配到权利共同的部分,所以建筑的房顶也罢,外墙也罢,都是全体业主共同权利支配的对象。

主持人:所以出售出租都应当交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孙宪忠:而不是一个单一的业主,或者是政府,甚至有时候是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现在法律明确,应该更多称为物业服务公司,因为你主要是服务的,管理的色彩应该淡化一些。

主持人:大家关心的还有一个问题,比如小区的物业费究竟这个价格怎么定,未来价格是涨还是降应该怎么调整,物业管理费用收取额度应该怎么收,还有小区停车位的问题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停车位究竟应该怎么出售出租,要满足小区业主,还是可以向外出售,这个问题未来将怎么解决?

孙宪忠: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物业公司服务收费问题,现在法律已经明确,只能是跟单一个人所取得的实际支配面积相联系,也就是说共同面积大家有分担的义务,究竟在这个共同居住范围里你享受多大的权利,然后你就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一个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说在这个方面有私自的涨价或者变价的行为,那政府也会审查他的,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和他们解除服务管理的契约,这样一个法律主张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主持人:关于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确实让我们大家看到了,物权法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悬在半空中,它已经踏踏实实落在地上,落在我们每一个业主身边,这样我们大家在以后,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就有了很清晰的法律界限。

孙宪忠:是的。

主持人:我想这两部司法解释的出台,会为我们未来创造和谐社区和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孙宪忠:谢谢。

来源: CCTV

相关文章:
高法出台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为审判提供统一依据
物权法司法解释:住改商须经全楼业主同意
29、2007年 《物权法》出台
人大代表建议制订物权法细则以解决业主维权问题
吴邦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物权法立法工作
《物权法》正制订司法解释 两级财政助力司法公正
北京法院首次引用《物权法》具体条款作出判决
上海出台《物权法》细则 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
物权法实施月余 一线法官:完善还需要5至10年
图片新闻:
国家能源局建议启动送电下乡 解决电力过剩问题
汶川地震调查组:学校震害最严重 披露损毁严重原因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