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于5月初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其所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一个明确的信号是,深圳在2003年大张旗鼓开始却又悄无声息流产的“行政权三分”改革,即将重启。
“行政权三分”,是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改革期望达到的目的。但实际操作上将会面临机构撤并、部门定级等阻力。
作为继滨海新区、浦东新区之后的中国第三个全国性综合改革配套区,《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5月初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这一《方案》从年初深圳市正式递交至批复历时不到半年,与前两个综改区的漫长等待不可同日而语,堪称“深圳速度”。
《方案》的操刀者,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蒙敬杭日前对本报记者确认,深圳已定于本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正式公布《方案》全文。x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居首
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本报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在《方案》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本报记者获悉,在《方案》涉及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延续了之前《珠三角改革发展纲要》中的表述,即“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政府机构设置中率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对本报分析,这意味着深圳将在全国率先探索全新的政府架构,即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是深圳“行政权三分”改革最初的设计者之一。他回忆称,2003年深圳市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宣布,其即将成为中国惟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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