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出口企业影响调查结果
34.6%出口企业受影响,比上年增长3.2个百分点;
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近500亿美元;
“措施”主要集中在对产品人身安全、环保、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六大方面要求
记者3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根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情况调查结果推算,2007年有34.6%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比2006年增长3.2个百分点;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494.59亿美元,比2006年增加135.39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4.06%,同比略有上升(2006年3.71%);企业新增成本264.31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72.76亿美元。
为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动应对,积极支持我国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9月开始组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调查。调查采用了双层复合等比例抽样法,依据HS编码,将被调查的出口企业划分为七大行业,从全国随机抽取了2215家出口企业,分布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放2215份问卷,收到有效问卷2198份,回收率达到99.23%。
调查结果显示,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俄罗斯,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6.79%、34.54%、10.44%、4.41%和3.59%。抽样显示,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六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细菌等卫生指标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标签要求等五个方面。抽样显示,技术性贸易壁垒受企业关注的程度明显提高,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问题上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橡塑皮革、农食产品、纺织鞋帽和化矿金属,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9.06%、17.04%、17.00%、10.66%、7.67%。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河南省,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4.97%、30.72%、5.61%、3.89%和2.82%。
调查从企业所属行业、地区、性质、规模、出口国别、贸易损失、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表现形式等角度分析了我国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并了解了出口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途径、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时采取的做法、希望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形式和途径以及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对政府主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希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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