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房契税降至1%,高档房降至3%
公积金贷款限制全取消
商品房核价制度暂停
“省十条”出炉促楼市稳定
继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楼市调控新“国六条”之后,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我省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十条新规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楼市稳定。
据了解,这十条措施是在国家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并充分吸收前一阶段各市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了政策调控的力度。十条措施中,有少部分是对“国六条”的进一步明确,比如住房转让营业税的减免,以及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购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比照首套房的贷款优惠。大部分则是我省新出台的规定。其中对于购房人来说,最大的利好莫过于契税的降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下调到1%,而高档房和非住房降低到3%,同时普通商品房认定标准主要以容积率和套型面积为依据,取消价格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也全面放宽,二手房可以享受和新房同等的贷款条件,各地自行设定的面积、价格、贷款次数等限制也全面放宽。而前段时间本报曾独家报道过的江苏实施了10年之久的商品房核价制度将取消的消息,昨天也得到证实,普通商品住房的核价制度将正式暂停执行,而改由开发商根据成本和市场情况自主定价。 (苏振新 王烨)
●发布会答问
买了房未办证能否少交税
昨天,楼市“省十条”出炉。买了房未办证能否少交税?出台的这些政策,具体什么时候实施?发布会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凡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政策要求的时点执行;我省自行制定的措施,还将出台细则予以明确。
一问:省十条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省十条”中部分是国家的政策,国家有政策规定的时点,按照国家的政策执行。有些是我们省里面的政策,各个部门会根据政策的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包括执行时间。
二问:对已购买住房还没有办理契税的,按何标准交?
答:这个问题还不太清楚执行的时间,要等细则公布。
三问:取消核价制度后如何对商品房的价格进行管理?
答:暂停执行普通商品房的核价要求,意味着从现在起普通商品房定价下放给企业。放开价格后,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监管三个方面:加强对经适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的审核。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开发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仍会要求企业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即将出售的商品房价格明确地向购房者公示。对涉房的行业进行价格监管,减轻开发企业负担。
对于低于成本销售的行为是否进行处罚的问题,有关部门表示,依照价格法的规范。当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违反价格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时候,价格主管部门有责任依照法律规范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处罚。如果不构成违法,属正常经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不会干涉。
四问:如果从市场上收购一些商品房供应给拆迁家庭,供应价格怎么确定?
答:选择货币化补偿的老百姓,在奖励上会给予适度的增加,通过这种方式引导百姓选择货币化补偿。至于如何从市场上收购商品房供应给拆迁家庭,怎么买、买了以后价格怎么算、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很快也就有实施细则。王烨
“省十条”要点概述
1、鼓励支持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购买高档房的契税税率调整为3%。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等限制。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
2、落实住房转让相关优惠政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即可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转让的,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合理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暂停执行普通商品房核价制度。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主要以容积率和套型面积为依据。通过信贷、税收、土地政策和行政措施等,积极引导支持开发企业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
4 、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从住房市场投资收购廉租住房的比例。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廉租住房投资收购支持力度并给予利率优惠。省财政继续安排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
5 、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
6 、全面实施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廉租住房。
7、调整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市场供应比较充足、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以及超期过渡被拆迁户较多的城市,可通过市场招标采购普通商品住房,用于安置被拆迁家庭。
8、支持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对资金困难的在建项目,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可采取特殊信贷政策和措施,保障项目按期建成。
9、改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服务:对资金确有困难的开发企业,各类建设规费上交时间可适当延期。加大对各类涉房企业经营和服务收费的清理力度。
10、加强对楼市的监测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预售款使用、项目建设和交付等房地产开发经营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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