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正视和解决的几个问题
农民人均收入/元 增幅/% 制图:杜美丽 2003年来江苏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以“三化”带“三农”为导向,以“十大工程”为抓手,江苏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有五个方面的问题值得认真探索和解决。
一是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定位上,要更坚定不移地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列为中心任务,向实现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的目标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发展农村产业是基础,增加农民收入是核心。一些地方的干部错将建设新农村看作是发展非农化新村的机遇,以致在工作中重村镇建设、轻产业发展,一些地方虽然在发展高效农业,但也要警惕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防止出现轻视粮食等种植业的现象。
二是在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上,要更好地统筹处理农业剩余劳动力与提高留农劳动力素质的关系,加快走向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千万不能把这一过程简单理解、消极看成就是减少农民甚至可以乘机缩小农区、减少耕地的过程。要在全面认识实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工程的目标和意义的基础上,顺应高效农业规模化在全省全面推开的良好趋势和客观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促使对留农劳动力的生产、经营、管理技能的培训工作紧紧跟上。至于那些乘机废弃农田、非法占用耕地的做法,要依法查究,加以纠正。
三是在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上,要进一步引导他们在城乡统筹的视野下厚待“三农”,使之带来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积极效应。在推动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全过程中,既要注意调动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使之产生良好的化解“三农”矛盾的实效,又要重视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有些工商企业以不规范行为去侵犯农民利益,导致“三农”矛盾反而加深的不良后果。
四是在农村居住区的建设上,要更加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地推进既改善居住条件又适应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新村建设。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不同村民收入水平、支付能力也有差异,这就决定了农民有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居住意愿,就要求各地政府和广大基层干部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观念,本着承认区域差别、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更加注意和讲究新村建设的实效,及时纠正脱离实际的偏向,特别要防止把城市建房模式搬下乡的错误做法,避免走入那种“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误区。
五是在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上,要进一步倡导创新观念、发扬务实作风,让广大农民与城市人民一样,切实享受到发展改革的成果。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滞后和薄弱,是城乡差别最突出的表现之一。着力加强这一薄弱环节,加快社会事业包括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要坚决纠正忽视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或者重眼前政绩、轻长期效益的偏向,使社会建设、公共服务避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结论
在政府部门的支持补贴下,泰兴市七圩镇周召泽等6户农民组建了横垛镇机插秧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从育秧至插秧一条龙服务。骆忠明蔡金保摄
通过对江苏新农村建设成绩、经验和问题的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当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加以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城乡统筹的长效机制。
(一)增强公共财政的支撑力,构建财政支农扶农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新农村建设江苏之路的纵深推进,必然需要增强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为此,应当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思路,推进政策措施的制度化,调整、完善财政资源和建设资金的投向,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优化财政支农方式,创新财政支农体制,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深化和完善分税制改革,创新公共产品供给城乡接轨的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财政支农效率,切实保障财政支农和税收优惠政策带给农民实惠。
(二)既为农民多方开拓收入渠道,更注重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出效益,构建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机制
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环节。目前,各地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已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努力,为农民开拓了包括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投资性以及政策性等多元化收入渠道,实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连年持续增长,但农民收入仍然偏低。为此,应当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扩大农民就业和创业,通过创新形成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机制。
(三)推进农产品流通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着力创新农村金融发展机制
近年来,我国农村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不能全面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客观形势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成果。为此,需要以金融思路创新促进金融机制创新,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创新农村金融管理,发展和规范民间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优化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丰富农村金融服务工具,培养农民的信用观念,促使农民掌握融资方法,完善农户自身的贷款条件。既降低贷款风险,又确保农民发展生产、创新创业能够获得稳定、便捷的资金支持。
(四)发展和完善合作经济组织,构建提高农民经济组织化程度的长效机制
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组织,有利于农民走出小农生产方式,促进农业朝现代化方向发展。目前,农村合作组织已出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覆盖面还不广,有的合作组织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合作紧密度不高,功能作用有限。为此,需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合作组织规范化、制度化,把发展农村合作组织与夯实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创新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机制,组织多方面包括社会力量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增强它们作为引导农民进入大市场的桥梁作用,提升它们推进农业产业化升级和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的平台功能。
(五)进一步打破现代农业建设的制度瓶颈,创新土地合理流转机制
土地流转是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但是目前土地流转还存在着多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为此,必须围绕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在尊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经济办法,实行承包地的有偿流转,组建以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农民工进城打工为由收回承包地,不得强制、限制或者侵占他们的土地流转收益,对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地的行为必须纠正。
(六)推进城乡社保制度接轨,构建农村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
农村社会保障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器,它不仅是广大农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志,也是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巩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成果,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促进农村社保制度逐步与城市接轨。为此,应当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多样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做好五保户、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工作,健全社会救济救助制度。
(七)保护与治理相结合,构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农村环境恶化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面对并加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在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发达地区污染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的趋势下,必须采取严格的环境政策,既要切实保护现有的绿地、植被、水源,避免新的侵蚀和破坏,又要对已经造成的破坏和污染进行大规模治理,切实做到保护与治理相结合。为此,需要建立农村污染定期普查和重点监测体系,建立农业化学污染预防体系,建立农村产业发展的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八)实行政务公开、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构建有效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治理机制
扩大并完善村民自治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为此,需要转变乡镇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加强村民自治配套制度建设,增强村民民主意识,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激发农民的创业潜能,让广大农村丰富的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的活力竞相迸发,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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