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经请示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并与18个省(区、市)及宝钢集团签订第二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
第二批将淘汰炼钢产能3610万吨
12月26日,本报曾独家报道,第二批责任书将于12月27日签订。
早在今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就召开钢铁工业第二批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座谈会,研究部署国家发改委与天津、内蒙古等18个省(区、市)及宝钢集团签订第二批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昨日签订《责任书》的省(区、市)包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显然,已经全面整合上海钢铁业的宝钢集团足以代表当地签订责任书。
此次签订的第二批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炼钢能力3610万吨,涉及企业573家。据了解,18省(区、市)结合完成本地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有的已与企业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淘汰任务和责任,有的已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
首批已超额完成炼铁产能淘汰任务
在今年4月27日由国务院召开的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与河北、山西等10个主要产钢省(区、市)政府签订了第一批《责任书》。按照要求,这10个省(区、市)将在“十一五”期间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986万吨、炼钢能力4167万吨。其中,今年要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255万吨、落后炼钢能力2423万吨。
昨日召开的会议指出,从总体上看,自4月27日以来,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末,第一批签订责任书的省份累计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940万吨、炼钢能力1521万吨,分别完成《责任书》确定今年任务的130%和63%。
其中,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四省已全部完成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山西省是第一批签订责任书中任务最重的省份,责任书中淘汰1000万吨炼铁能力的目标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了900万吨,此外又主动淘汰了未列入责任书的1195万吨的落后炼铁能力;按照首钢搬迁的总体要求,年底也将关停400万吨炼铁、炼钢能力。
同时,钢铁工业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今年前10个月,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624.4公斤标准煤,同比下降2.32%;吨钢耗新水5.46吨,下降16.2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下降0.4%;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分别下降2.78%、3.11%。
但是,会议表示,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形势还不容乐观。要实现两批责任书确定的,到2010年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8917万吨、炼钢能力7776万吨,特别是今年要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706万吨、炼钢能力3820万吨的目标任务,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会议要求,为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市场作用;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五是完善政策措施;六是建立联运机制;七是维护社会稳定;八是加强监督检查。
会议强调,关停和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履行承诺。为实现“十一五”时期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促进我国钢铁工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做出贡献。(高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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