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企业负责人在同一条船上,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工资也就不能增长。 新京报漫画/丁华勇
从2008年开始,北京市国企的 一线职工如果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将被禁止涨薪。
昨日(27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要求国企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等六项制度,规范国企收入分配。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从机制层面规范国企职工收入的城市。
规范国企收入分配机制
目前,企业收入分配中薪酬管理自行其是的状况仍然存在,如一线职工收入偏低,退休职工收入较低,部分职工生活存在困难,收入差距较大等。市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原因很复杂,有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和企业承受能力、发展状况有关,也有负责人不太重视。”
市国资委副主任侯子波表示,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对国企收入分配工作进行了机制层面的规范。据侯子波介绍,针对规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建立“六项机制”,首先要建立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要求如果一线职工的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的工资也将不得增长。
工资增长情况需公示
侯子波介绍,《指导意见》还要求完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把工资预算纳入企业的年度总预算和工作计划,并向职工公开工资落实的过程。
“在预算中,要保证工资总额的增长。职工可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厂务公开等方式及早了解一年的工资安排,这样可以提前知道工资收入的增长情况。”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能保证工资总额的最后实现。
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有70余家,二级企业多达4000多家,“六项机制”何时能够在所有企业中建立起来并无统一的时间规定,但是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尽快建立“六项机制”。(记者吴狄)
新闻背景:职工与老总薪酬相差8.99倍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人士昨日透露,在过去4年里,北京市所有国企职工的收入年平均增长15%,一级企业负责人收入年均增长9%。此前国务院对国企内部收入的差距作了规定,职工和经营者收入相差不能超过12倍。根据2006年北京的统计数据,北京市国企职工和经营者薪酬相差8.99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
据了解,北京市有关部门每年都会对全国各大城市国企经营者的收入状况做调查,北京市国企经营者收入额度和五大城市以及央企相比,排在深圳、央企、上海之后,天津、重庆之前。“北京国企经营者的收入情况和北京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
前不久央企公布经营者收入状况,最高的为宝钢负责人,年收入为118万,最低的央企负责人收入为40万。对此,市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除了央企,全国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公布国企经营者收入,北京也暂不公开。
收入分配建立六项机制
●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通过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一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工资不得增长;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
把工资总额预算纳入企业年度计划,探索建立包括工资性薪酬、福利性薪酬、股权激励等在内的全面薪酬预算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帮困托底机制
发挥一级企业统筹优势,加大对企业低收入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创造条件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离岗职工重新上岗;
●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企业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相关制度,须经过集体协商并通过专门薪酬决定机构的审议,对违反者严查;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
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申报和执行情况纳入负责人业绩考核中,按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
●二级企业考核薪酬备案机制
对二级企业负责人考核及薪酬备案管理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作明确规定,以及企业要对二级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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