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6日与台湾工商界代表座谈时表示,贸易政策要与时俱进,不可能几十年不变。但是,政策调整要力求做到公开、透明,要给企业一定的过渡期。
2006年以来,根据国家宏调控政策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加工贸易调整政策。今年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这些着眼于出口结构调整的政策成为台商们热议的话题。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曾钦照说,厦门的台资企业七八成是做出口贸易的,生产的产品有皮包、皮鞋、眼镜、阳伞、电子器材等,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对台商的影响颇大。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是大势所趋,建议中央出台有关政策时通盘考虑,给予平稳的过渡期。”台湾工业总会理事长陈武雄说。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张汉文、台湾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等台商代表,也分别就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等反映了他们的意见。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在回答台商问题时说,为顺利实施加工贸易政策,实现调整目标,商务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多次听取了地方部门和国内外业界的意见,尤其是港澳台企业的意见。经过认真的调研和统筹平衡,妥善解决了大家关心的台账“实转”问题,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使用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交纳保证金。
魏建国说,对于下一批限制类目录范围问题,商务部将对商品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估,区别对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考虑出台时机和过渡期问题。同时,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中西部发展和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政策措施。对于许多企业十分关心的取消国货复进口保税措施,国务院非常重视业界的意见和建议,决定暂缓执行。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配套措施,提出多渠道解决国货复进口问题的方案。
参加座谈会的台商代表纷纷表示,虽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可能在短时间内给加工贸易企业带来一定冲击,但大陆的经济发展依然极具吸引力。
吴仪说:“两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也更有条件携手合作。”
她说,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给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提供了许多商机。希望进一步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特别是在电子信息、光电、生化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的合作,通过合作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合作层次,共同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激烈竞争。(记者 张毅 许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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