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上周六的通知明确发出了保持成品油价格稳定的信号,也结束了近期市场对油价调整的猜测。这是政府监管者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对成品油市场各方利益者的一次协调。在成品油流通市场,保持价格稳定的同时保持供应稳定显然是要用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行调节。这在目前中石油和中石化寡头垄断成品油生产的市场格局下是有可能做到的。这两家国内石油巨头在炼油越炼越亏的状态下保持原油加工量的旺盛增长就是“有形之手”调控成品油供应稳定最重要的一部分。
上月,国内三大石油企业两度联合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提高成品油价格。三大石油企业在这个时候加入到全国粮油、畜禽等农产品涨价的行列来,势必对CPI的继续飙升可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在成品油价格是涨是稳的选择中,国家发改委承受着来自企业和消费者的双重压力,只能在消费者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换句话说,这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虽然不是万能的,但采取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只要能既兼顾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又给企业留下一定的利润空间,却是完全可能的。需要强调的是,尽管目前市场对油价调整的猜测已经结束,但我们还是应该反思,为什么在经历了两年的调整后,我们仍会在“成品油价格上涨”面前失措?我们认为,有如下两方面的问题值得认真反思与总结。
一是国内石油市场的定价机制问题。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参照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的市场价格来调整。政府按照三地价格制定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再在中准价上下8%的范围内浮动。在这种机制下,一旦国际石油价格大幅攀升,便会立刻加剧原油价格与国内成品油价格倒挂,并进而加剧国内市场成品油短缺或价格上涨的情况。二是国内石油市场打破垄断的问题。此次“成品油价格可能上涨”中,相当一部分舆论把矛头直指中石油与中石化两大巨头,而中石油与中石化则表示冤枉。其实,这是在国内石油市场垄断没有完全打破之时,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这里需要作两点澄清:一是几大石油巨头整体上仍然盈利,出现亏损的只是炼油环节;二是必须承认,国内石油巨头依赖国家赋予它们的垄断地位,长期以来获利丰厚。它们既然享受了垄断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垄断责任。因此,即使目前成品油价格出现倒挂,炼油暂时出现亏损,它们也有义务来保证市场供应,这是几大石油巨头应该承担的“普遍服务”义务。
此次成品油价格能保持稳定固然是政府“看得见的手”对市场运行的外在调节的结果,它同时也应是体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职能的市场调节之手。作为监管者的政府,对市场不能越位,不能错位,更不能缺位。任何时候,政府“看得见的手”都不能忽视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本职,对于市场变幻给消费者造成的影响,要从关注民生、关心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在尊重和遵循市场规律的同时,及时弥补市场缺陷,减轻和避免市场缺陷对消费者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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