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首次发布《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报告客观反映我国不同地区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最新进展,全面介绍各地区金融改革、开放、发展成绩和金融稳定状况,及时揭示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中需要关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报告显示,从2006年全国各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目前各区域经济仍然处于上升阶段,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依然强劲,金融机构改革和重组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得到强化。但各地区经济金融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区域经济增长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性依然较强,价格稳定面临潜在压力,资产价格上涨较快,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银行业信贷集中度偏高、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的结构矛盾未能缓减,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增加;直接融资比例仍然较低,上市公司结构和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单一,市场操纵行为仍然存在,投资者风险意识亟待提高;保险业创新机制仍不完善,诚信水平有待提升;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对“三农”保障功能较弱;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增大,保险公司产品定价能力尚待提高等。
报告指出,应当关注各地区具有区域特点的潜在问题。例如东部地区需要较多地关注金融业对外开放、房地产金融等问题;中部地区需要较多关注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体系结构性缺陷等问题;西部地区需要较多关注中小法人银行机构风险、金融市场规模较小、市场参与主体有限等问题;东北地区需要较多关注资金运用长期化、存量金融不良资产较大等问题。
报告建议,各地区要切实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在充分利用国内外有利的经济形势、抓住产业升级、产业转移契机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优化经济结构,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积极鼓励发展直接融资、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健全区域金融体系结构,改善经济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抑制经济金融运行中不健康、不稳定的因素,建立健全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全国金融稳定状况的整体评估,定期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与此同时,还针对不同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特点及地区差异,积极开展区域金融稳定状况的分析评估和报告撰写工作。作为《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的有益补充,《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自2007年起定期公开发布。
该报告的发布,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化金融稳定工作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提高区域经济金融信息和地区金融稳定状况的透明度,促进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卫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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