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5日上午10时,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2006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在谈到农民增收的问题时,谢伏瞻表示,中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至少有将近8亿人生活在农村,我们用短短的20多年的时间先解决了温饱,后来又基本实现小康。现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到2006年已经达到了3587元,这对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来讲确实是一个很低的水平,但是跟我们过去农民的收入相比,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提高。
谢伏瞻进一步表示,在2006年,中国结束了持续了2600年的种田交税的历史,就此一项,就使得农民减轻了1000亿以上的负担,这也是从另外一个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加上这几年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保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低效率、低收入的农业,转向了相对比较高效益的第二、三产业,这样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就2006年来讲,农民人均的工资性收入已经达到了1375元,比上年增加了200元,增长速度是17%;农民的农业收入增加了53元,增长3.6%;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收入增加35元,增长了9.3%。还有转移的收入也继续保持快速的增长。中央政府,我们的财政对农民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的购置补贴等等,这些全年的人均的转移收入达到了181元,人均增加了33元。这说明政府确实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因为我们的农民总量太大,农村人口太多,我们需要一步一步地、逐步地来提高农民的总体收入水平。(王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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