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记者从国家审计署获悉,2008年,全国审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审计12多万个项目和单位,直接为国家增收节支860多亿元。
一是以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加强对党和国家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重大民生工程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审计署组织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助、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和实体经济的影响、城市基础教育、财政支农和社会保障等审计和调查,促进了相关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制度的完善。
二是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和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强化财政审计。工作中注重全面把握情况,扩大审计覆盖面,不断深化审计内容;更加注重分析研究,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推动整改工作。全国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共提出3万多条审计建议,有2万多条被采纳。
三是以维护国家经济和国有资产安全为目标,深化金融和企业审计,促进深化改革和防范风险。审计署组织了对部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股份制改革成效以及大型发电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重点关注和反映了涉及金融安全、粮食储备安全和境外投资风险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
四是以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目标,深化能源资源环境和投资审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审计署组织了对大型火电建设项目、中央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三河三湖和环渤海水污染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奥运工程等的审计,揭示了在这些项目实施中当前存在的“两高”一过剩、环境污染等重大问题。
五是以促进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的建立为目标,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全国审计机关对3.4万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112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387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审计署开展了对4名省部长和12户中管企业原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是以促进反腐倡廉为目标,坚持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全国审计机关按照温总理关于“进一步查处大案要案,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的要求,始终注重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共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837件。
此外,审计署还认真履行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首次开展了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总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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