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正鸿书画作品
我试图把自己的天赋,精神素质和前辈大师留下的形神,结合凝聚到笔端毫尖,加以调和。渊源于自然、终止于豪气的精神,在墨痕中得到妥协。让读者感受到潇洒,浪漫的神态,引发欢心。致美的意境成为自己的兴奋剂。不能满足于表面的意识感觉,是短促的感性享受。艺术家对美的感受,要求创造的满足,表现自然,表现自己。这是欲夺其造化之“欲夺”之意。感情的激动理智的反省,尽融自然韵律于一身。变其变化,得其统一,才能得山水之生气,统一中得山水之谐和。
我创作时不描写只表现,表现侧重于事物内在精神,把形式寓于表现对象中。画面上尽露形式手法,尽量隐去形象的痕迹,最终达到情景交融,物我两忘的艺术境界。我尽量运用强烈活动感引发读者的联想与共鸣,这种主观表现的溢露,决定了中国画抽象因素的确立,反过来抽象构成中闪烁着我的主观情感。
笔墨不应依附于真实形象。线条本不存在于生活,中国艺术家根据主观意念发现它,并不断丰富它,运用它。把形象的边缘圈上线条,发展到绘画上来。当中国画产生之季就具有了抽象的因素,几千年的修饰雕琢,它成熟了,近代文人画家,渐渐地把笔墨形式独立出来,再次离开具象。从而完成了崭新的审美程序。随意画去,转折,点抹,擦捺,破渍,渗洇,聚散,拱引,积染,众多痕影,调配得头头是道。使笔墨旋转,跳跃,蠕动,折冲,产生无声的音律——韵律。他们把物形分解成线、点、色、块、再组形迹,“师造化”,更“师我心”,把艺术家性格,遭遇,感情,知识转化渗入画面出现深邃博大,诡奇。神秘,热烈,荒诞,循环的意趣。
无论是丑美转化,形象重组,笔墨错位,全是感情勃发的具体手段,画情不画形是我表现对象的原则,得意忘形是我绘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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