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

2011年02月14日16:5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家 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 示范区 项目 创建工作 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0年文化工作要点》提出的建立若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分类指导东、中、西部和城乡基层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探索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工作方式,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文化部、财政部拟将共同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充分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集成、整合、提升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二、基本做法

(一)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确定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意义的地区和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以及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

(二)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设工作,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是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设计研究成果是示范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示范区(项目)应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成为课题研究的实践基地,深化推动课题研究,使之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进行,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之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三)与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和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工作相衔接。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内容展开,着重推动突出困难和问题的解决,通过规划管理和创建过程,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有序推进。鼓励地方探索经验,形成典型和特色,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与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和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等工作有机统一、相互衔接。

三、创建原则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既有长远的发展目标,又有近期实施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的指导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制。

统筹城乡、突出特色。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从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出发,密切结合当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优势,注意城乡统筹城乡,探索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保证基本、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加强合作、共建共享。按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参与示范区(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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