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规范与汉字社会应用
随着汉字及其使用社会关注度的不断提高,以及《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的推进,关于汉字规范的问题也不断地引起讨论甚至争论,作为一名语言研究者和语文工作者,我也想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汉字规范促进汉字应用
汉字规范不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有的,而是一直与汉字使用相伴随。汉字在3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变动与相对稳定之中,而历朝历代都对用字有基本的规范要求。《史籀篇》、《仓颉篇》、《凡将篇》、《急就篇》、《字样》、《干禄字书》、《龙龛手镜》、《字鉴》、《俗书勘误》、《康熙字典》及《佩文韵字正》等,都是历史上厘定当时汉字的文字范本。纵观汉字规范的历史可以发现,汉字规范与社会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乱世时,文字也呈现乱象;当治世时,文字也得到治理趋于稳定。汉字的规范有两种途径:顺其自然约定俗成;政令强制法定求同。这两种途径看似矛盾,实则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约定俗成的“规律”借助政策法令加速其社会应用,而政策法令以约定俗成的内容为基础对其因势利导。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汉字简化总体上是好的、成功的,是应该肯定的。20世纪以来,在楷书被社会稳定沿用的状况下,汉字规范主要以规范字符为主,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规范工作,就是因应社会使用的“避难就易”而进行的汉字简化。关于汉字简化,我在1992年发表的《论汉字简化》一文中有过详细论述,其中的基本观点至今仍有借鉴作用,在此简述其要旨。一是汉字简化不是人为地、主观地凭空创造,而是有深远的历史传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汉字简化在总体上是正确的,实际社会应用效果是好的。三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待汉字简化必须极为慎重,汉字的形体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文章中也谈到简化汉字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今后还应继续深入研究。
汉字繁简问题的争议
近期,围绕着汉字的简繁问题,讨论很多。其中也有建议恢复繁体字使用的声音。分析这些意见,有的是出于关心社会语言文字使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有的是关心汉字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的,有的是对当代社会语文生活不够了解的,当然,也有个别人是出于个人爱好或其他目的的。有争议是正常的,但是只要面对我国的语言文字实际使用状况,就会明白,有些争论是没有必要没有意义的。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全国阅读繁体字书报困难程度的比例为,“基本没有困难”的占22.71%,“有些困难但凭猜测能读懂大概意思”占35.98%,“困难很多”占41.30%。平时绝大部分的人写简化字,只有0.92%写繁体字。对广告、招牌、标语使用繁体字,66.95%的人无所谓。
除中国大陆外,简化字在国际上的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近期的一些网络调查显示,民众支持恢复繁体字的比例也远远低于赞成继续使用简化字的比率。简化汉字在我国已经使用了半个多世纪,截至2004年,我国平时主要使用简化字的比例已占95.25%,也就是说,全国十亿以上的人主要使用简化字。这是无可否定、无可争辩、无可改变的事实。停止使用简化字恢复使用繁体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假如有人不顾现实想要这么做,中国语文生活将会出现怎样的状况,大致可想而知。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以汉字社会使用的大局为重,不能再折腾了!至于海峡两岸汉字及其使用问题,最实际可行的是维持现状,加强交流,多作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适应,求同存异,逐渐缩小差别,顺应文字社会应用的自然发展。
再说,事实上汉字的简繁两体从来都是一个统一的文字体系,而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独立体系。简化汉字是国家通用文字,但繁体汉字也有其使用空间,尤其在书法艺术、古典文献、中医药学以及传统文化等方面更是不可或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这方面有明确规定。以前在简繁汉字争议中出现的某些情绪化、个人化的言论,忽视了汉字最重要、最本质的属性:社会应用。而回顾历史,无论是专家行为还是政府推动,汉字简化和汉字规范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服务社会应用。国家制定的语文政策或者规范标准,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以利于使用语言文字进行社会交际,而任何变动都应该是因应社会大众应用的需求,而不是取决于少数人的个人好恶。
汉字规范仍需延续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是过去规范工作的延续,是我国当今社会生活、文化生活和语文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它对我国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作用意义重大,值得我们期待。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语委鉴于过去制定的用字表存在某些不统一不周密甚至相互矛盾的问题,已经提出全面清理现行字表、制定通用汉字表的想法,但因各种原因一直延至本世纪初。《通用规范汉字表》自立项到研制工作完成,历时8年,集中了国内众多文字学家和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心血和智慧,在研制过程中体现了语言规范应该遵循的科学性、政策性、社会性、稳妥性的原则。汉字作为汉语的载体,要在信息化、数字化时代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走规范化标准化之路,同时为了大众更好地交流与沟通,社会用字也需要规范。从现有资料看,《通用规范汉字表》基本体现了现在社会语文生活中通用汉字的字量、字级和字形规范。该表把通用汉字分为三级:分别满足汉字社会应用的基本需求和专门需求,体现了汉字社会应用的层级性和多样性。一级的3500字和二级的3000字是通用字,以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用字频率为基础确定收字量,保证了一定字量的社会用字覆盖率,符合《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用性质,基本满足了社会大众的用字需求。三级的1800字作为通用规范字表的补充,所收的字是一些领域的常用通用字,基本满足这些领域的用字需求。
《通用规范汉字表》作为专业性很强牵涉面又很广的部门规范,要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也很艰巨。任何政策和规范,一旦不为社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脱离社会应用,就会失去存在意义和价值。因此,做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宣传解释工作尤为必要,毕竟汉字是我国法定的通用文字,我们的现代社会生活离不开汉字使用,有关汉字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也建议,字表在更广泛的范围征求意见,力求绝大多数群众的了解、理解、支持与接受,并在社会应用中积极消化该字表。其实,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宣传汉字规范、改善汉字社会应用的过程,这对汉字社会应用的健康发展、和谐社会语文生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陈章太
(作者系国家语委原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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