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签署限制进口中国文物备忘录
●文物进口限制范围涵盖中国全境
●从公元前7.5万年到公元18世纪中叶
●今后两国博物馆都不能购买赃物
1月15日(美国东部时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周文重与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戈利·阿玛利在美国国务院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从此美国海关将承担查处中国文物非法入境的职责。《备忘录》都有哪些内容?哪些中国文物进入美国将受限?它的签署对保护中国文物有何积极意义?
美国将限制进口中国清乾隆中期以前文物
此次中美两国签署的《备忘录》共有四条十九款,有效期5年,之后可修订或顺延。根据规定,限制进口的文物包括:原产于中国和代表中国的文化遗产、从旧石器时代到唐代结束(公元907年)的考古材料和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备忘录》另附一个由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的清单。该清单是在中国国家文物局提供的《中国限制出口文物举要》基础上形成的。内容包括各类金属物、陶瓷、石材、纺织品、其他有机物质、玻璃和绘画。
《备忘录》中所指受限旧石器时代物品的时限从大约公元前75000年开始。而“至少250年以上”则是一个动态的年限。今年是2009年,往上推250年即1759年,为清乾隆中期;而100年后是2109年,往上推250年,这个年限就变成了1859年,即清咸丰时期。我国从2007年6月开始执行1911年(辛亥革命)文物的出境标准,即在此以前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就是说,至少在《备忘录》有效期5年内,美国将帮助中国“看住”乾隆中期以前的文物,而这之后与1911年之间的国宝仍需中国自己严加看管。
《备忘录》从申请到签署历时11年
此份《备忘录》从1998年中国起草并向美国提出申请,至2009年签署,历经11年。期间的2006年秋季,迫于美国部分博物馆馆长、艺术品交易商和古董商的压力,美国国务院曾做出推迟对中国所提出限制中国艺术品以及文物进口要求审议的决定。而此决定,受到了美国考古界及相关法律研究机构的批评。此后,国家文物局利用一切机会,努力做美国主流博物馆、文博机构、文化遗产领域专业人士的工作,表明中方态度、观点,指出中美签署限制进口中国文物的协定,不仅不会阻碍中美间正常的文化遗产交流,反而会因此得到中国政府和中国博物馆界、文化遗产界的大力支持、协助和配合。
《备忘录》签署后,国家文物局表示,这是中美双方作为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而采取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也是我国继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和委内瑞拉等8个国家签署相关协定后的一次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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