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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要求公开经批准的国务院各部门预算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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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小金库”源头将被掐断

预算法修订草案8月审议,所有收支纳入预算

经过预算工委、财政部等15个部门近两年的工作,预算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出来,高强表示,根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8月将提请常委会审议。

高强透露了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如果预算法修订草案通过并正式实施,在中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预算外收支虽经财政部门多年的努力,仍有一些未能纳入监管,这也是“小金库”的重要来源。

而预算经过人大批准后,未经法律程序进行调整的情况致使大量预算收支脱离人大监督。此次预算法修改明确,“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

为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此次修改还将在预算监督的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违反《预算法》各项行为的处罚,都作了明确规定。

声音

高强:政府部门早该预算公开

去年,广州市向公众公开了部分部门预算,“引起了广泛的评议,而且一时间好评如潮,其实我觉得没什么,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政府早就应该做到这点。”

高强表示,预算资金是公共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群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更应该知道,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集的资金用于哪些方面。”预算公开是应有之义,高强透露,国务院在有关文件中,也多次做过类似要求,要做到预算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民众的监督。但实际的执行情况还不令人满意。

“这不仅取决于政府部门公开的意识,还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具备公开的条件。”新京报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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